从中国与欧洲视角解读新兴权利保障: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

编者的话:当地时间10月22日,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南大学联合主办的2024中欧人权研讨会在德国柏林举行。本报刊发几位与会专家的精彩发言,从不同角度解读数字化叠加各种挑战的新时期世界人权发展的方向与趋势。

新兴权利与普遍人权

毛俊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际社会在《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人权公约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份普遍性的权利清单。这一系列普遍权利的早期形成和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形成,始于17至18世纪,重点是保障个人自由;第二阶段是经济和社会权利的形成,出现在19世纪,重点在于社会平等;第三阶段是20世纪形成的集体人权,如自决权、发展权、和平权等,其内涵仍在不断丰富。可见,人权概念的觉醒与得到社会承认是一个过程,普遍人权清单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随着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不断丰富的。

普遍权利清单形成的历程显示出人权体系扩大的趋势,人权概念新的外延将不断出现。新兴权利产生的社会基础是什么?第一,新的道德诉求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可;第二,新的社会需求尚未得到完善保障,需要制定新的权利规范加以应对;第三,通过制定新的权利规范,保障新的社会需求得到法律认可。随着人类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会对人的尊严提出新要求。而当这些要求逐渐普遍化,就形成新的社会要求。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新的权利规范是对应某个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新权利的出现同样表明,权利概念并非与生俱来。人们之所以追求自由、平等和发展,是因为目前人们还不能充分、普遍地享受自由、平等和发展。人权概念背后透射出的,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当人们处于一种没有压迫的自然状态,每个人都已经获得了自由,自然不会对自由有特殊要求。例如,早在工业革命之前,就有不少国家开展了社会保障实践,但彼时获得社会保障并不被认为是一项基本人权。到了工业革命时期,当大规模生产带来残疾、贫困和失业等严重的社会问题时,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才开始作为基本人权得到重视,而它的确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二战后去殖民化运动推动的。总之,人权的形成和发展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

事实上,普遍人权清单上的大多数权利最初并不“普遍”,它们的普遍性取决于国际协商一致。如果一项权利只得到个别国家或社会的承认,显然不足以被列入普遍人权的清单。

因此,普遍人权清单条目的增加,意味着许多权利正逐渐从不被接受的相对性,转变为被国际社会接受的普遍性。但同时,人权清单的扩大也面临更多的矛盾,国际社会就某一具体要求是否属于人权进行的辩论日渐增多。一些国家的一些学者热衷于主张新型人权,并认为它们对于维护人类尊严不可或缺。但在实践中,要一国所立法承认的权利得到其他国家承认存在多方面考虑。

一般来说,新的和正在形成的权利往往限于具体主体,不能被视为普遍人权。那么,一项具有国际争议的新兴权利能算是普遍人权吗?人权清单的变化牵一发而动全身,其对人权普遍性的意义也受到一些质疑。一方面,许多权利从相对性走向普遍性,取决于国际社会的共识程度;另一方面,有些权利即使被纳入国际人权公约,也很难被所有国家与社会接受。这无疑使人权清单的地位受到质疑。虽然人权清单中如禁止酷刑、禁止奴隶制、禁止种族灭绝等内容得到了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打折扣”,但确实有不少权利的普遍性存在争议。综上,一项人权权利的普遍性并不只取决于该权利的正当性等性质,而更有可能取决于某一特定阶段的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共识。无论是早期人权的形成,还是新兴权利向人权的演化,都符合这一点,也为我们理解新兴权利与普遍人权提供了新的视角。(作者是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教授)

“全球南方”脱贫可参考中国经验

【德】 乌韦·贝伦斯

过去我在中国和印度担任物流经理期间,亲眼目睹了当地的贫困状况以及为克服贫困而付出的努力。印度的减贫进展缓慢,但整个中国都在积极地摆脱贫困。

从2010年到2019年,世界上生活在极端贫困中的工人比例从14.3%下降至7.1%,但统计显示,2023年全球仍有近7亿人处于极端贫困。贫困能否通过投资足够多的钱而被克服呢?事实证明,目前已经有大量资金投入减贫领域,但是高贫困率依旧在很多国家存在。

在减贫方面,中国政府非常值得骄傲,它成功地将大量人口带离贫困状态。我在印度工作了10年,在中国则待了超过20年,见证了中国脱贫的成就。今年年初我和我的中国太太进行了自驾游,其间在贵州停留了一个多月。贵州曾是中国最贫穷的省份之一,我们跑公路、住小旅馆,目的就是与当地百姓交谈,了解中国政府是如何帮他们摆脱贫困的。我们看见:所有的村庄通电、通水,至少有4G通信网络;农舍得到整修,环境清洁,村民们非常友好,对自己的生活满足且骄傲。

通信网络、公路等基础设施是发展的基础,也是摆脱贫困的前提,这是我作为物流经理的经验。

当地人说,中国政府从省里或县里派官员与村民交谈,摸清村民处在贫困中的原因,然后通过大量会议讨论这些问题,作出决定,从中央到县级政府等多个层级采取综合的应对策略。

在此过程中,不只是物质生活,中国政府还考虑了其他因素,如医疗保障、教育、职业教育等等。中国认为“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一些农业机构或大学会教授村民新种植方法,使农业增产;当地政府也会制订计划吸引游客,包括开设酒店等基础设施,挖掘村庄的历史意义建立博物馆或办展览,这个过程中也创造出了新的工作岗位。

另一个策略就是扶助贫困户,如在山区或林区里如果有贫困户独立脱贫困难,政府会给出重新安置的方案,让他们可以选择新的地方安居乐业,安置后依然保留他们之前所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成为安置户,故土难离。有些人表示想为下一代保留当地的历史传统,所以回到了这些古老的村庄。比如,我们见到了一名大学毕业后回来的年轻女性,她教授其他女性生存技能、职业技能。未来,他们可能会通过互联网举办一些参观或展览,因此网络就成为了重中之重。

村庄与本地政府的合作还有许多方式,比如为了守护脱贫成果,他们会定期开会,查看各家庭收入状况是否达标。这些例子展示了脱离贫困就能保障人权、而保障人权可以进一步帮助人们脱离贫困的相互作用关系。“全球北方”应参考中国的经验,帮助“全球南方”克服贫困,最终让各国人民过上有价值的生活。(作者是德国经济学家)

数字弱势群体的权利如何保护

李文军

无论中国还是世界,数字化议程都至关重要,这点毋庸置疑。人类推动数字化的发展是大势所趋。但同时,对以老年人为代表的弱势群体而言,数字化普及面临客观上的困难。

中国目前有8500余万残疾人,其中视障人士约1700万,听障人士2780万,肢体残疾人有2977万。此外,60岁以上的老年人约为2.64亿。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必须重点关注如何让这些“数字弱势群体”更好地适应数字化发展。

为此,首先要建设正确的价值体系,打好“数字向善”的基石,明确对正确价值、向善价值的定义和阐述,从而尽可能减少社会价值走向的不确定性,形成正确的发展秩序。在这方面,政府的领导是必要的,尤其是在立法和规章制定上。在政府的统筹规划下,人类的发展方向将更好地与科技进步、产业发展相一致相协调,既推动如脑机接口等精尖技术突破,降低弱势群体使用门槛,又帮助技术转化与共享,形成稳固的上下游产业链,避免数字技术红利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确保数字化的发展成果惠及每一个人。

而在立法层面,考虑到立法进程往往落后于实际情况,立法保障数字弱势群体就需要立法者保持灵活性,积极开展实证调研与评估,紧跟社会与技术发展实际,推动前瞻性立法、创制性立法,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弥补不同群体间的数字鸿沟。

其次,要鼓励数字平台企业、社会组织等力量积极参与。通过多方联动的合作方式,各企业与组织将实现更好的平衡,兼顾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与利益,激发开发各类无障碍适老应用的主动性。此外,平台方也需要对算法的透明性、安全性和可追责性作出承诺,守好数据安全边界,确保个人信息不会遭到滥用。

最后,在有保障的数字环境建设之外,也应着力加强数字弱势群体在多方联动中的自我赋能能力,提高他们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弱势群体自身的学习能力,通过代际互动、文化反哺等方式降低他们的抵制心理,帮助他们形成基础数字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提供针对性产品,如智能读屏软件、视频实时字幕等,提高数字产品对他们的吸引力,逐步使他们实现数字独立。(作者是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

解读人权问题应从具体福祉切入

【德】 博喜文

说起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我认为这个概念是非常有分量的。当今时代冲突、战争频发,血流成河,我敢断言,我们这个人类命运共同体如果不能团结起来,只会被战争、冲突所摧毁。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各文化的互相尊重。联合国此前的报告显示,世界上89%的冲突发生在文化间对话较少的国家,因此加强跨文化交流是最优先的事项,文化的多样性对话发展应当是议程的重点。

曾几何时,西方的殖民大国强迫殖民地接受列强的政治、文化概念。在2019年“南南人权论坛”上,很多嘉宾都认为,人类要想生存下去必须尊重文化多样化的特性。相应地,“人权”应该在国家和文化的语境探讨,符合具体国家的情况,这是“人权”这个概念存续的重要条件。

德国前总理施密特谈到人权问题时曾说,西方的人权观是西方历史的产物。作为一名德国人,我会在本国捍卫人权,但绝不会强迫其他具有不同传统的国家去接受西方人权观。这些国家有不同的历史、文化,它们没有被强迫接受这些概念的理由。

老一辈德国政治家曾明确警告西方的人权观念会被武器化。一位德国的汉学家表示,早在上世纪90年代,美国智库就已经发展出一套理念,准备如果中国经济进一步高速发展的话,就用“人权的手段”来孤立中国。

那么,我们应如何解读人权问题?关注人类具体的福祉是一个非常务实的切入角度。生存权是最高的人权。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共有17条,第一项就是消除贫困。在过去40年间,中国有近8亿人脱离贫困,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的减贫脱困努力,履行中国的国际义务,尽力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最近,中非合作论坛不仅与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机构合作,还和其他相关方一起帮助发展中国家减贫。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还包括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在我看来,中国推动和平斡旋,调解俄乌、巴以间的冲突,都是对人的生存权这一基本人权的促进。(作者是德国黑森州欧洲与国际事务部门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