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实:涉台问题,欧洲真该好好补课
一月中旬,台湾地区领导人及民意代表两项选举尘埃落定,与台湾远隔万里的部分欧洲国家对这场地方选举异常关注,一些政客甚至公开致贺,欢迎台“举行和平的民主选举”,公开反对“单方面改变台海现状”。有政客还声称要赴台参加所谓的“就职仪式”。在同中国建交时,欧洲国家普遍承诺遵守一中原则,因此上述做法不仅明显违背自身对一中原则的承诺,而且有违国际关系准则。究其根由,还是欧方在涉台问题上存在一些错误认知,有必要好好给他们梳理一下。
“台湾选举是民主的胜利”?完全是混淆视听。一些欧洲政客宣称“台湾系民主国家”,两项选举顺利举行“系民主制度的胜利”。众所周知,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从来不是,今后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国家。81年前,中美英发表《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把日本所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其中特别提到台湾。此后,1945年中美英苏联合发表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条款必将实施”,日本则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一系列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奠定了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领土的历史与法理根基。联合国一贯认定,“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台湾选举只是中国的一个地方选举,纯属中国地方事务。那些欧洲政客总以“民主教师爷”自居,言必称“民主”,公然将中国一个地方选举宣称为“民主的胜利”,这要么是出于对二战历史的无知,要么是出于意识形态偏见,借炒作台湾地方选举抹黑中国政治、干涉中国内政。
一中原则自行解读?完全是无视国际法。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表决并通过第2758号决议,明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目前,包括欧洲在内的全球183个国家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一个中国原则早已成为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和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就欧洲而言,欧盟的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同中国建交时即承诺“共同体所有成员国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就台湾问题采取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接受的立场”,此后在中欧领导人会晤成果文件中多次重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但近年却改称继续奉行“一个中国政策”,甚至“欧盟的一中政策”“‘可适用情况下’的一中政策”,同时还公开向台当局致贺、同台开展官方互动,向台出售武器、开展军事合作,支持台湾参加仅限于主权国家的国际组织,种种行为已明显违反一中原则。
一中原则涵义准确、完整、清晰,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欧洲国家应该根据国际关系准则和双边条约义务,完整准确、不折不扣地严格遵守一中原则,而不能搞所谓“自行解读”“自定义”来歪曲、虚化、掏空一中原则,更不能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中方单方面改变台海现状”?完全搞错了对象。要讨论改变“现状”,先要认清“现状”。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两岸虽长期政治对立,但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从未分割。这就是台海问题的真正现状。到底是谁在试图改变这一现状呢?谁在不断推进“渐进式台独”、大搞“去中国化”、在国际上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谁就是在改变现状;谁在不断虚化掏空一个中国原则、纵容支持“台独”分裂活动,谁就是在改变现状。那些欧洲政客把台海局势紧张归咎于大陆,完全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如果真心实意维护台海和平,就应该反对“台独”,反对岛内推动“台独”的势力和国际上纵容支持“台独”的势力。
需要指出的是,美欧大肆鼓吹台湾海峡之于国际航运的重要意义,以“利益攸关方”自居,企图道德绑架、要挟中国。事实上,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国国内法,台湾海峡并非国际水域,由两岸的海岸向海峡中心延伸,依次为中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中国对台湾海峡享有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中国尊重其他国家在相关海域的合法权利,但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以“航行自由”为名制造事端,损害中国主权和安全。
当今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中欧在维护世界和平、避免“新冷战”方面肩负重任。欧洲在涉台问题上的错误认知无疑将误导对华认知,影响对华关系,也无助于全球稳定。从这一角度而言,厘清这些错误认知,确保中欧关系稳定,十分有必要。(作者是国际问题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