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检察院 组织学生零距离观摩庭审
本文转自:驻马店日报本报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王 茜)为进一步增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青少年防范电信诈骗的能力,5月28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县第二初级中学学生走进确山县人民法院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观摩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庭审,以切身感受接受法治警示教育,让学生们零距离、面对面、沉浸式感受法治力量。
庭审中,检察官作为公诉人表示,被告人为非法获取一定的好处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个人银行卡用于为上家转账提供帮助,其行为符合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情况,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深入剖析了案件发展过程,以及被告人发生犯罪行为、走上犯罪道路背后的根本原因,详细列举了目前电信网络犯罪常见的犯罪类型及学生群体容易涉及的例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等相关罪名的犯罪,并阐述讲解了与之对应的相关法律法规。旁听席上,学生们全神贯注地聆听观摩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公诉人法庭讯问、公诉人出示证据、法庭调查、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案件庭审全过程。
观摩庭审后,学生们纷纷表示,今后要遵纪守法,不被蝇头小利诱惑、不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欺骗,杜绝出售出租个人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等,远离电信网络犯罪,在生活、学习中,努力做一名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