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服务” 惠企便民
本文转自:中国质量报
“清风服务” 惠企便民
云南昆明以“四维”举措打造行政审批服务满意窗口□ 黄小军
今年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紧密围绕“深化拓展”年要点任务,紧盯行政审批服务质效提升,聚焦制度、温度、精度、效度推行“四维”举措,优行风、树新风,让服务水平“乘风”升级,以“清风服务”惠企便民,打造行政审批服务满意窗口新形象。
5月1日开始,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正式施行《政务服务规范内部控制标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内部控制标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内部控制标准》3项内控标准,对政务服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药品零售行政许可办理要求和流程程序进行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内部管理水平,规范行政许可内部控制标准,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机制。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指导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改革;搭建“企业准营一件事一次办(昆明)”系统,将开药店、开饭店、开超市、开小餐饮、开便利店、开母婴用品店6个行业纳入改革试点,将行业内涉及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烟草专卖等部门的多个审批整合为“一件事”,并行审批、高效办理;推进行政审批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为昆明市乃至云南省各行业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提供实践样本和有益经验。
截至4月30日,昆明市获得行业综合许可证企业3033家,获得分项许可证企业3378家,6个行业“一件事一次办”共办理882件。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要求,实现国家、省级政务服务事项100%承接;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落实“五级十二同”(即实现同一事项省、市、县、乡、村5级编码、名称、类型、依据等12要素相同,同一事项全市各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要求,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统一,实现同一事项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还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制、跨区域审批、容缺受理等便利举措,今年一季度,通过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行政审批6545件,跨省通办行政审批事项20件,行政许可“通办互认”268件,行政审批容缺受理868件。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行风观测点”工作机制,在市、县两级各政务服务窗口设置“行风观测点”11个,在观测点张贴省、市两级行风观测问卷调查二维码,组织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开展评价行风活动,广泛征集办事群众和经营主体对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廉洁用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发挥问题查找“前沿哨”、社情民意“传声筒”作用,实时监测行风状况走向,推动昆明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持续向上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