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消费强信心 七部门联手推动汽车报废更新
商务部网站4月26日消息,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的范围和标准。
专家认为,央地联动支持汽车以旧换新的趋势明显,将进一步提振汽车市场信心、扩大汽车消费。这一过程将给相关企业带来巨大商业机会,促进中国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相关材料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细则》要求,各地方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各地应设立汽车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细则》还明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6:4比例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东部省份按5:5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6:4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7:3比例分担。地方负担的部分,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到位。
商务部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方落实好补贴政策,加大宣传解读力度,便利消费者参与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为推动汽车以旧换新、促进汽车消费,不少地方近期已先行出台支持措施。例如,3月2日,上海出台新一轮燃油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和新能源汽车置换政策,明确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符合条件的小客车,购买符合条件的燃油新车的,可申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购买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新车,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4月8日山东省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将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等。
3月,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具体到汽车领域,《行动方案》设定的目标是,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
据相关机构测算,目前国四及以下车型保有量约为1.16亿辆。《行动方案》或将加速国四及以下高排放乘用车的报废,进而有效推动国内换车需求提升。在2024年,预计可拉动约100万辆的乘用车更换需求。
本报记者 王舒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