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华食品彰化厂大火造成多人伤亡,厂长等3人被依“过失致死罪”判刑

【环球网报道 见习记者 孟媛】据台湾中时新闻网10月14日报道,台湾联华食品公司彰化厂在去年4月25日清晨因油炸锅故障发生大火,造成多人伤亡。近日,台彰化地方法院对该案件审理结束,郑姓代理厂长、蔡姓经理、郑姓部门主管皆认罪坦承犯行,联华食品也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并给付赔偿金,3人依“过失致死罪”分别被判处10个月、8个月、6个月徒刑、均获缓刑。

据报道,台检方调查,去年4月25日凌晨6时35分40秒,台湾联华食品公司彰化厂郑姓部门主管发现厂房内直立式油炸锅温控系统故障,持续加温导致油锅冒烟,该名主管便前往关闭瓦斯,但未完全关妥,导致油炸锅在1分钟后起火燃烧。该名主管拿铁盘盖住油炸锅试图扑灭火势,却因铁盘未能完全覆盖油炸锅,火势持续燃烧。厂内一员工拿灭火器给该名主管使用,当时,该名主管并未使用,直到要使用灭火器时,已错失灭火最佳时机。

随即,郑姓部门主管因火势失控对二楼员工下达疏散指令,有员工逃离前按下火灾报警铃。但有部分员工以为是火灾警铃误报,而未逃生,仍继续工作2至3分钟,直到听闻外面声响发现有异,打开门外出查看时发现火势猛烈且浓烟窜入,无法逃生而昏倒。

报道称,郑姓代理厂长负责彰化厂的防火管理业务,却疏忽落实指导、监督防火管理业务;蔡姓经理为防火管理人负责向彰化县消防局提交消防防护计划书,也疏于执行各项防火管理业务。因未曾落实办理演练,使得联华食品公司彰化厂多数员工的消防紧急灾变及疏散能力不足。 3人的过失行为,导致火灾发生后,造成多人伤亡。

中时新闻网称,彰化地方法院考量,联华食品公司与死亡员工的家属达成和解,并给付赔偿金,依犯“职业安全卫生法”判交罚金30万元(新台币,下同)。案发后,3人均坦承犯行且深具悔意,依犯“过失致死罪”,郑姓代理厂长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3年,罚金18万元,蔡姓经理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3年,罚金12万元,郑姓部门主管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罚金8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