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市民家中因下水道反水被泡,受损谁来担责?

大皖新闻讯 近日,家住合肥庐阳区元一滨水城小区的业主马先生在国庆最后一天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家中厨房下水道反水,虽然及时发现,但客厅仍有三分之一的地板被泡。而更令马先生恼火的是,家中被泡却无人出来承担相应责任。

10月8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来到马先生的家中,事发过去一天,屋内的积水已被清理干净,但用力往木地板上一踩,仍能看到有少量积水从缝隙中溢出。马先生告诉记者,10与7日上午他一个人在家中,10点50前后他经过客厅时发现冰箱下有一摊积水,顺着积水流出的方向,让马先生大吃一惊,整个厨房已经被水浸泡,“积水大约有三公分高。”随后,马先生打开了厨房下水道处的柜门,并指着管道称“当时可以看到水不断地从这个管道里往外溢,像喷泉一样。”

马先生指出反水位置

清理后缝隙中仍有积水

马先生告诉记者,发现厨房反水后,他第一时间通知了物业前来检修,“物业来的人到家看了一眼厨房情况后,就去了楼下的公共管道那里进行了处理。”在反水的情况解决后,马先生便开始和家人一同清理地上的积水,虽然表面的积水被清理干净,但马先生告诉记者,“家里铺的都是木地板,泡水后现在看着没事,但谁也保不准后面会不会出问题。”而对于自己的这一担忧,如今却没有人出来承担责任。

用脚踩后木地板缝隙中有水溢出

10月8日下午,带着马先生的质疑,大皖新闻记者来到了元一滨水城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在表明采访意图后,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经理此刻并不在办公室,电话也暂时无法拨通。

小区物业中心

10月8日傍晚,大皖新闻记者与该物业中心经理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在接到业主来电后,物业就已安排工程部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处理,“检查后发现我们的主窨井里是没有水的,堵的是业主共用的(厨房)立管。”该物业经理表示,物业会定期疏通窨井进行清污,如果是窨井堵塞导致的那是物业的责任,但堵塞是发生在立管里,这主要是楼上业主日常厨卫垃圾清理不当导致的。

对于马先生的遭遇,该经理也表示,“这种情况确实不是物业造成的,如果确实有造成重大损失的,只能起诉三楼以上的住户去均摊。物业也会加强对楼上业主的信息宣传与劝导,做好垃圾处理避免堵塞发生。

家中无辜被淹,马先生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针对这一问题,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月红也向记者进行了解答,如果确因楼上业主垃圾处理不规范导致导致漏水,楼上业主属于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楼上业主应当对楼下业主予以赔偿。如果因管道共用部分出现问题或者因物业未对共有管道进行正常维护、保养、维修,导致业主房屋被淹,除物业公司能证明已尽到维护义务外,物业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

大皖新闻记者 孙召军 摄影报道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