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主播不“独播” 能否要求解除合约?
传媒公司签约了独家主播,没几天发现自家主播竟和其他公司亦有合作,传媒公司能要求解除合约吗?签约金能否退还?违约金能否获支持?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27日,原告某传媒文化公司与被告张某某签订一份《主播合作协议》,确认张某某与第三方没有签订任何与本合同冲突的合同,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张某某承担,约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独家排他协议,张某某不得前往其他平台或渠道从事演艺活动,否则视为根本性违约。签约当日,原告向被告支付签约费30000元。
2023年10月31日,原告发现张某某另外在其他公司亦有签约,张某某表示与其他公司的直播时间短,不影响本直播。原告认为张某某违反独家协议,要求被告退还签约金,被告表示没钱退还。原告传媒公司将张某某诉至封丘县法院,要求解除《主播合作协议》,退还签约金费30000元,承担违约金100000元,支付律师费和差旅费。
法院审理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签订《主播合作协议》后,原告传媒公司发现被告张某某另外签约其他公司,违反独家签约约定,要求被告退款,被告表示退钱但需要赚钱还,原被告之间的合作协议符合解除条件,被告张某某应将其收取的30000元签约费返还原告传媒公司。关于违约金和损失,原告在签约3日后就发现被告违约,未提供对其造成违约损失100000元的相关证据,不予支持其违约金请求,但应赔偿传媒公司支出的律师费及差旅费损失4093元。
法官说法
什么是独家排他协议,主播应否遵守?
在直播行业中,经纪公司为达到良好的经营效果,避免同业竞争,往往会与主播约定排他性条款,即排除或者限制自家主播在其他平台或渠道进行直播等演艺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该合同中的排他性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有效,签约主播理应依约恪守。本案中,原告传媒公司要求签约独家主播,张某某在签约前应确认自己和其他公司没有合约在身,在签约后未经传媒公司书面同意亦不得为其他公司直播。
如违反独家排他协议,承担什么责任?
诚实守信是每一个公民的道德义务,更是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如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其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本案中,张某某与原告签订独家直播协议,但同时与其他公司亦签约直播,违反了合同义务,构成根本性违约,传媒公司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张某某应向原告退还签约金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主播合作协议解除后,能否主张违约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主播违约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直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过高,在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网络直播行业特点,以网络主播从平台中获取的实际收益为参考基础,结合平台前期投入、平台流量、主播个体商业价值等因素合理酌定。本案中,原告传媒公司要求张某某按协议约定赔偿违约金100000元,但考虑到签约3日后就发现被告违约,尚未实际投入,故对其违约金不予支持。对于实际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损失,予以支持。
但同时应注意到,作为主播一定要诚实守信,依法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如果经纪公司对主播投入扶持资源,提升了主播的流量和商业价值,主播存在违约行为,则应承担因违约对签约公司造成的相应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来 源:封丘县法院
供稿:郭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