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对小区强制断电,不可取!

本文转自:人民网

网友来论

深圳供电局对小区强制断电,不可取!

李茗

近日,深圳供电局因催收电费,强制断电两个小区,引发广泛的社会质疑。此举不仅严重影响了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也暴露出供电局处理问题的简单粗暴。(详见此前报道《高温天一小区被强制断电 深圳供电局回应》《深圳福田一小区被供电局拉闸停电》)

首先,断电的直接受害者是无辜的小区业主。在龙岗区布吉街道美杜兰华庭小区、福田区莲花街道润丰园小区,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很多业主按时缴纳电费给物业,但物业公司未能及时上交给供电局。

因此,当供电局采取断电措施时,实际上牵连了那些已经履行了自己责任的业主。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显然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

其次,供电局的做法缺乏人性化考虑。在高温天气下断电,不仅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还可能危及特殊人群的健康,如需要冷藏药物的糖尿病患者。

此外,高层建筑因断电导致停水,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失去保障。供电作为基本的民生服务,供应中断应当是极端谨慎的选择。

再者,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和供电合同规定,供电方在物业公司逾期未交付电费的情形下,可以采取停电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用电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权利,停电措施需要谨慎使用。

面对物业欠费问题,供电局还有很多解决问题的渠道。例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或者与物业、业主委员会协商处理,在保障民生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寻找矛盾根源,理清纠纷症结所在,通过合法且适当的途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最后,供电局应当尽快实现抄表到户,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业主直接与供电局结算电费,可以有效避免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当而影响到普通业主,确保电费缴纳的透明性和及时性。

供电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关系民生的大事。

深圳供电局的断电行为虽可能有其合法性,但在操作上显然过于简单粗暴,缺乏对小区业主权利的尊重和保护,非常不可取。

在深圳这样超大型城市,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居然对小区停电,也不符合像绣花针一样精细化城市管理的精神。

在处理拖欠电费问题时,深圳供电局应积极寻求更加合理、人性化的解决方案,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