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公民个人信息213万余条牟利,三名房产中介获刑

三人合伙经营一家房地产公司,为了牟利,他们非法购买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合计213万余条并予以销售。

9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法院介绍,2022年-2023年,周某、李某和林某三人合伙开了一家房地产公司,从事房地产中介工作。为了获取更多的购房客户个人信息,林某便向他人购买个人信息并用于自身推销房地产。在这个过程中林某发现了售卖个人信息的“商机”,便与周某、李某一拍即合,约定共同出资、共负盈亏,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展客户,周某、李某负责汇总买家需要的个人信息类别及数量,林某负责统一购买,三人分别向自己的买家进行出售。

经统计,周某、李某和林某非法购买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合计213万余条并予以销售,不法获利由三人均分。之后,周某、李某和林某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上述三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由于本案不仅关系到个人信息隐私和安全,还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4年7月,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李某和林某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等,分别判处林某等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七个月不等,分别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承担公益损害赔偿人民币六万元,永久删除存储在电子设备及互联网社交软件中的涉案公民个人信息。

在法院和检察院的联合监督下,三被告及时履行了上述义务。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通讯员 张蕾 郁季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