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男实名举报,女教导主任隐婚与他人交往!
“糊里糊涂,我竟成了她的出轨对象。”
近日一41岁男子小军实名举报山东威海一女教师隐瞒已婚已育与其交往欺骗他的感情!
2016年上半年,小军经人单位领导的介绍下认识了威海某小学教师小玉并确认恋人关系。
小军毫不忌讳的说出两人在从2016年确定交往一直到2018年9月两年多的时间里曾经多次亲密接触。
2018年9月,小军是在外面喝酒吃饭时偶然说起她,意外得知小玉有孩子实情,找小玉确认,她才承认!
小玉跟小军描述的是未婚先育,小军感觉比较可怜,想着,女方带孩子出来相亲也没毛病,于是就就信以为真了,小军提出和平分手。
在长达两年的交往期间,小军往小玉娘俩身上可没少花钱,不仅送给了她价值两万多元的顶配版苹果笔记本电脑,还给小玉的女儿买了许多玩具和用品,同时送给了小玉好多件上千元的衣服!
双方经常见面,还亲亲热热的住到一起,这让小军觉得对方早就成了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女人,两人之间只差最后一张婚约了,可每次当小军提到要去拜见自己的岳父母或或者订婚领证的时候,小玉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但由于当时两人亲热密切,小军也并未多想。
男子还是表示自己不仅为她花钱,而且还借钱给她,期间一共借了27万,而这些钱都花在了她丈夫的服装厂上,直到男子发现了事情的真相后她才陆陆续续的将钱还给男子!
2021年8月,小军才得知,小玉一直对他是隐瞒、欺骗的状态,她实际上是已婚已育,而且一直是在骗他。
小军顿时如五雷轰顶,懵了。他找小玉当面对质,小玉这才承认了一切。小军这才意识到,自己成了别人的"小三",而且一做就是好几年。
小军说:“她跟我认识之前已经结婚好多年了,而且她现在依旧跟她老公住在一起,我就是她的出轨对象。”
对此男子认为女教师是在欺骗他的感情和钱,于是他将女教师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在她身上花掉的钱和让她辞掉教师这个职业!
据了解,这位女士是一名小学的教导主任,同时也是一名党员。她在与男子交往期间,一直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并以未婚身份与男子建立了恋爱关系。当男子发现真相后,他感到无法接受,并认为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和道德规范。
男子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财物损失。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小军提供了相关聊天记录、借款记录等证据,期间还对小玉的职业操守表示质疑,希望她能够好好教育学生。
庭审过程中,小玉承认了自己的确做了不对的事情,并表示目前已离婚,但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任何悔改之意。
她还说出了让在场人都感到毛骨悚然的一句话:“我知道我现在遭到了报应,我很怕有一天就在学校被人揭发,到时候我会把学校名声搞臭。”
2024年3月,法院在审理后判决女方支付精神损失费5000元和财物3万元。然而,男子对这一判决结果并不满意,他认为女方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他的感情,也损害了她作为教育工作者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男子选择向纪委、教体局以及学校实名举报了女方。他认为,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和党员,女方应该以身作则,遵守职业道德和道德规范。然而,她的行为却严重违背了这些原则,不仅欺骗了感情,也可能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
目前,学校已经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组由校委班子成员牵头,将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教体局也表示将密切关注此事的进展,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
网友评论
网友说:“都老大不小了,本着教育干部,挽救干部的目的,也不能让她丢掉工作啊,你说40好几的人了,除了会教书,失业了还会干啥!”
网友说:“四十一岁的男人奔着结婚谈恋爱,真不容易!”
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对于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的广泛讨论。在当前社会,个人隐私和自由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时,个人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尤其是在涉及职业道德和道德规范的领域。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他们的行为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名誉和形象,更关系到学生的成长和教育质量。因此,他们应该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道德规范。
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给公众一个公正、公平的交代。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网友保持理性和客观,不要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让我们共同维护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