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上演“撒泼打滚”,男子一通闹腾也难逃处罚
5月23日晚,邯郸交巡警支队馆陶大队民警夜查时,驾驶人董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79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不料,在医院准备对董某进行抽血时,董某找各种借口企图逃避抽血,民警多次警告后,董某竟突然大喊:“警察打人了!”从椅子上翻身躺倒在地上,在地上撒起了泼。无奈,民警只能对董某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将其控制住接受抽血检验。
经鉴定,董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1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董某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酒驾醉驾的受害者,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