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拒退租客押金 福州晋安象园司法所化解纠纷促和谐
本文转自:法治网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象园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以维护社会安定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排查在先,聚焦抓前端、治未病,把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
日前,象园司法所介入一起退租纠纷。在这起纠纷中,四名租客在租房合同到期后选择与房东续租,但并没有重新签订书面合同。当租客们退租并要求拿回交付的两个月押金时,房东以没有书面合同为由,拒绝退还押金。租客们多次与房东尝试沟通和协商,但都没有获得满意的回应。
为防止事态激化,调解员主动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并在事后迅速召开了调解会议。
“该纠纷的核心问题在于没有书面合同,以及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解决双方认知差异。”调解员表示。在接下来的几个月,调解员与双方进行了反复沟通,并对房东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并要求其退还押金。
最终,房东同意退还一个月的租金,租客们也退让一步,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
据介绍,象园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继续致力于为社区居民提供高效、公正的纠纷解决服务,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提升辖区内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