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消防曝光11家火灾隐患单位及2家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单位
5月30日,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检查中发现的11家火灾隐患单位,以及2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集中曝光。
张店区悦小馆酒店主要存在问题:一层西南侧安全出口堆放大量杂物,且无法当场改正。
淄博东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要存在问题: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单位1台消防水泵备用泵故障、消防主机显示消防电话故障、部分排烟风机故障、消防主机图形显示装置电源故障)。
淄博万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存在问题:未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器材(办公楼三至五层均未配备灭火器)。
临淄区七彩膳食小饭桌主要存在问题:二层窗户设置铁栅栏,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学生就餐区域违规设置在地下一层。
淄博凤台大酒店有限公司主要存在问题:三层部分客房天花板违规使用可燃材料吊顶。
桓台县晨飞培训学校主要存在问题:五层窗户设置防盗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封闭安全出口(五层北侧疏散通道堆放大量桌椅,无法当场整改)。
高青县华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存在问题: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水箱进水口阀门损坏)。
沂源县世纪东方超市有限公司中庄分公司主要存在问题:营业厅南侧外墙违规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
淄博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存在问题: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办公楼二层西北侧室内消火栓无水)。
文昌湖深蓝台球俱乐部主要存在问题:该场所西侧封闭安全出口,导致人员无法通行,且无法当场改正。
经开区奥普佳超市主要存在问题:未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擅自营业,该单位违法行为被发现后,未主动停止投入使用、营业。
检查中发现的2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分别是张店区琪妈餐饮店和淄博聚香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张店区琪妈餐饮店存在的主要隐患:二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二层未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二层外窗被铁栅栏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厨房燃气设备(用具)未按规定设置紧急切断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淄博聚香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隐患:员工宿舍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规定的A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