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6万余条!刘某林、林某摇等人获刑!
日常生活中
你是否随意在网上填写过个人信息
一旦填写
你的信息很有可能
已经被倒卖给诈骗犯罪团伙
案情回顾
2021年4月份
被告人刘某林、刘某春、林某摇
余某、花某波谈妥一起做贷款中介业务
为拓展客户来源
刘某春联系第三方公司
在网络平台投放网贷广告
通过投放广告的方式
收集含有公民手机号、姓名、房产
车产、公民身份号码等的公民个人信息
经统计
刘某春等5人共非法获取
公民个人信息60334条
收集好个人信息后
刘某春等人共同组织人员
逐个拨打客户电话
核实客户身份信息
询问是否有贷款意图
并整理出需要贷款的公民信息
转卖给对接的第三方贷款平台
第三方贷款平台按公民借款总额的
8%至12%进行返点
被告人刘某春等5人
共非法获利215万元
2021年8月份
被告人林某摇、花某波、刘某林
发现非法放贷可谋取高额利润
便在未取得任何金融许可的情况下
共同出资20万元租用场所
开展放贷业务
后被告人余某入股
四人各占股25%
截至案发
被告人林某摇、花某波、刘某林、余某
共非法放贷458.915万元
非法获利186.36万元
法院审理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刘某林、刘某春、林某摇
余某、花某波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情节特别严重
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被告人刘某林、林某摇
花某波、余某
非法放贷情节严重
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综上
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五被告人
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五年不等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四十五万元不等
警方提醒
任何公民和主体
不得将非法或合法
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
非法进行买卖使用
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综合江西法院、吉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