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远光灯被罚盯灯1分钟 交警:以教育为主
想象一下在夜晚的街道上,一些车辆开着远光灯在车流中行驶,放任两道刺眼的强光“袭击”前方,不仅严重阻碍行车走路视线,还可能导致车辆驾驶者或行人因眩光产生短暂视野盲区引发事故。
近日,陕西交警处理违章的一个新闻火了,在陕西榆林,一名交警抓住一名在城区内长时间开远光灯的司机。
交警对该驾驶员提出了两个处罚选择,一是盯着远光灯看1分钟,另一个是记1分,罚款100元。男子笑了笑说声“看吧”。
在处罚过程中,男子被远光灯刺得直揉眼,眼泪都要掉下来了,直呼灯光刺眼难受。
对此,交警表示:让违规开远光的司机盯着远光灯,主要还以教育为主,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让他们切身体会开远光给别人带来的困扰,加深司机对规范使用远光的印象,以减少交通事故。男子也表示不会滥用远光灯了。
网友们纷纷表示:这种教育方式值得推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夜间行驶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时,应该在相对方向150米外有车时,就关闭远光灯;在窄路、桥与非机动车相对而行,应当关闭远光灯;在有交通灯的路口转弯时关闭远光灯;在能见度低的情况下,同方向后车接近前车时需要关闭远光灯;夜间超车时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照明良好的城区行驶应该关闭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