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河豚鱼干索赔23万当事人回应:不是恶意打假
近日,江苏南通的孙女士网售河豚鱼干遭起诉,被判向购买者赔偿2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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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表示,法院裁判理由为未在包装上标注保质期,但自己所售的河豚鱼干是食用农产品,无需标注保质期。且她了解到起诉他的郑先生一家参与众多打假案,是职业打假团队,因此孙女士难以接受法院审理结果。
11月11日,记者联系到郑先生,其否认自己是职业打假人和恶意打假,称只是在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利。郑先生说,“即便是食用农产品,涉及市场销售的,也要标注保质期,你没有标注保质期,怎么知道这个食品是否过期。孙女士是个生产者,更应该严格确保自己销售安全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