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射击游戏里,你射的其实都是“山寨枪”
【本文系作者一稿多投,还曾用于《屎蛋说》做参考文案】
竞速和球类游戏玩家,是天生的外貌协会成员。除了物理性、游戏性方面的要求以外,他们还对车辆的外观和球员的容貌有着钻牛角尖式的要求。一辆顶着山寨标飞驰的超跑,和一个长着猪腰子脸的C罗,对于游戏体验的影响都是灾难性的。
然而奇怪的是,经常和“车”、“球”并列的射击类游戏玩家,对核心道具——枪的要求并不高。即便在3A规格的FPS/TPS领域,能够做出真实比例的枪械和战术组件,且把名字叫对的游戏,也屈指可数。
大名鼎鼎的《战地》系列,由于EA坚持不给军火商“上贡”,嘴硬的同时又想规避相关法律风险,导致3、4两作所使用的都是3/4比例枪模;在Ubisoft旗下两个军事品牌《彩虹六号》和《幽灵行动》系列中,拥有完整授权的武器还不到四分之一;在各种MMOFPS中,更是各种名为M×4、M416、SMG 5等等山寨枪械满天飞的世界。
请问这些都是什么鬼……
对此,玩家们基本都是采取默认态度,也有不少浑然不觉的人将游戏中称呼——比如“巴菲特黄金大炮狙”、“H416”带入了现实世界,弄出了不少的笑话。
世上本没有M416,叫的人多了,就有了M416!
“双重标准”因何而来
一方面要在足球和赛车游戏中“数毛”,一方面却对明显错误的武器模型和名称视而不见,玩家们的这种双重标准,想想并不奇怪:
汽车产品拥有标志性的工业美学特征,通过广告中的各种特写镜头和现实中时不时“炸街”的实物,其品牌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各种直接与间接的经验汇聚成了车标所承载的“信仰”。
大型体育比赛同样也是一种吸附巨大流量的商品,通过比赛转播,观众甚至可以对著名球星身上肌肉群的“鼓包”数量都做到如数家珍。在游戏世界的再现过程中,稍有细节上的差异,就会让玩家不爽。
而到了“枪”的地盘,情况就大不一样了:虽然全球的军火贸易早已突破四千亿规模,但“枪”在大多数的国家都不被视为一种商品。与消费类产品朗朗上口的Slogan和过目不忘的商标不同的是,军工企业在其“商品”上留下的唯一痕迹,就是枪身表面留下的一段铭文和简单的图案。
通过这段铭文,我们知道这是这支M4的出品方是雷明顿,即R-4步枪
此外,军工产品以实用性、稳定性和单位成本为优先考量 。很多现役武器均是对成熟技术所进行的升级和改造。这些因素,都使得军火商并不像民用领域那样重视产品外形的差异化和工业美感。
说完了“客观”因素,让我们再看看自身在“主观”方面的问题:即便对于拥有合法持枪权的美国人来说,在日常生活中也很难接触到军用制式枪械。大多数人对武器外形细节的认知,基本都来自于游戏和影视作品的熏陶,而后者本身往往也是各种漏洞百出的“军事常识”的发源地。况且受限于电影剪辑和游戏画面视角的关系,玩家也很难了解到每种武器的具体型号和标志性的外观特征。
就像并不是每一个咸亨酒店的顾客都知道“茴”字总共有四种写法一样,也并不是每一个射击游戏玩家,都能从上图庞大的AR-15枪族区分出具体的品种。在一般人看来看来,长的就是“M16”,短的一律都是“M4”。像《荣誉勋章2010》中各色武装分子手中的AK,就有AIM、AIMS、AMD65、MPi-KM、MPi-KMS等等中亚和东欧地区的变种,但大多数玩家并不买账,也难得研究模型和性能上的具体区别,甚至怀疑是制作组懒癌发作,给“不同”的武器都套了个AK的模子来忽悠人……
一个懒得搞懂,一个也懒得干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似乎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射击游戏长期以来对核心道具——枪的处理如此不上心。
其实,对上述问题要负主要责任的游戏厂商既有主观上“不作为”的因素,也有客观上“不能为”的限制。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在大多数情况下,游戏设计师采用“山寨枪”的主要原因,目的是为了规避对应军火产品的版权 。具体的说,就是商标权、技术专利和外观专利。其中最不容触碰的红线,就是产品的商标和注册名称——只要相关单位没有停止运作,就可以永久持有和主张相关权利。下面,就是一个典型的判例:
2013年,德事隆集团起诉EA在《战地3》中非法使用了旗下贝尔直升机公司的三款产品,尽管DICE的美工人员已经对机体模型做出了修改,但由于在游戏中直接使用了AH-1Z“蝰蛇”、UH-1Y“毒液”、V-22“鱼鹰”的注册名称,以及“贝尔”(Bell Helicopter)商标,不得不为自己的作死行为吞下败诉的苦果,即便将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表达自由”的条款搬出来也无济于事。
《现代战争2》由于没有获得Glock授权,枪身铭文上故意把厂商拼成了Gluke
《逃离塔科夫》之所以敢打出Colt的名称,是因为柯尔特公司三年前就已经宣布破产,且商标至今依然没有成功转让
和商标权享有永久性法律保护地位的,是枪械的注册名称。
像AK枪族这种因为特定历史和政治原因,生来就没有版权的武器,自然是随便抄都不会有事,只要不把伊孜玛生产的最新型号AK12抄进来就好。对于大量受到商标法保护的欧美知名枪械,游戏设计者们通常是为取一个“你懂的”名字——比如M416(HK416)、M21EBR(M14EBR)、SMG5(MP5)。
使用枪械军方的制式编号,也是规避名称侵权的一个妙招。在游戏中呈现SCAR、M82这类的武器,开发商根本就不需要给FN和巴雷特公司送钱,直接使用MK.17和M107这样的军用名称即可,还能凭添少许逼格。
《彩虹六号:围攻》没有获得HK公司的授权,因此USP手枪的名称采用了德军装备代号——P12
至于保护期通常不会超过20年的外观专利权,游戏公司应对的方法就更多了。
从法理层面讲,大部分设计和创造都是对前人的设计的继承和改良——比如飞机的原理和基本构造都源于莱特兄弟的那架“飞行者一号”。因此,谁都不能宣称自己的设计具有不容模仿的独创性。在实践中,只要对产品的外观和功能上做出一些细节上的调整,都很难被判定为侵权。
在对现实中的枪械模型展开各种“魔改”的时候,游戏设计师也会遵循一定的方法论:最基础的方法,就是将一种武器与其衍生型,或者是同类型产品的特征进行混搭,使其在游戏中的化身不符合现实中任何一个型号的具体细节,从而让专利持有人无法为具体的侵权对象进行举证,自然就无从主张权利了。
下面,就是几例典型的移花接木大法:
《合金装备2》在开发过程中,M4突击步枪尚处于20年的专利保护期内。为了避免柯尔特公司前来搞事,游戏中的这把“同名武器”(M4为制式编号,不存在商品名侵犯)使用的是M16的20发弹匣,具备后续改进型M4A1的连发功能,且枪身各个部分的比例和原品有明显区别。
伯奈利M4 Super 90战术霰弹枪的外观保护要到明年12月才到期,所以在《彩虹六号:围攻》中化名为M1014(依然采用名美军制式编号)的这把“连喷”也接受了较大幅度的手术:更换了机械瞄具,使用了4发弹管——尽管游戏中的储弹量依然为8发。
即便对于专利保护早已“过期”的武器,也不能随意在网上搜几张照片就开始大抄特抄。这是因为现代工业生产条件下,任何武器都不可能靠一个承包商独立完成,高度讲究战术功能定制的特种作战装备更是如此。
《彩虹六号:围攻》中的MEUSOC与原版的对比
正如《围攻》中出现的M45 MEUSOC大口径手枪,尽管其原型——M1911A1手枪早已是一个世纪前的产物,但MEUSOC身上各种现代化改进所使用的零部件,均是存在外观专利的。为了避免侵权,原品身上的特征——比如Bar-Sto公司的机械准星、Videcki出品的握把式保险、轻量化定制扳机,以及最为标志性圆形击锤统统都不能抄,于是制作组干脆将拆去导轨的M45A1的模型拿来用。为了把“掩耳盗铃”进行到底,还给它装上了老式“指挥官”手枪的硕大撞针,看起来非常不协调。
如今射击游戏普遍加入了枪械改装系统,规避专利的范围也从枪械本身扩大到了琳琅满目的配件身上
整体而言,只要避免真实的商标和产品名称出现在游戏中,在模型上稍作修改,就能规避版权风险。对于超出外观专利保护期,或者根本不存在专利权的武器,游戏设计师在命名和外观上还有更大的“宽容度”。
在《合金装备》系列中,像SAA左轮、马卡诺夫手枪、AKS-74U等没有版权或超出专利时效的武器,均被直呼其名,且有大量的细节展示
但并不是所有的动作射击游戏都是出于版权原因而使用“魔改”武器,像《生化危机》这种主打美式B级恐怖片气质的作品,在枪械的命名和设计上就体现出了很强的表达意图。《生化危机4》中的“红九”、“银鬼”、“杀手7”、“惩罚者”、“折翅蝴蝶”等等武器不仅念起来琅琅上口,听起来威风凛凛,而且还衬托出主人公的气质。
艾达使用的“黑尾”(Blacktail),是春田XD与FNP-9两种高颜值轻量化9mm手枪的混合体,突出了阿姨本人的神秘感和女性美
难,难于上青天?
射击游戏开发商之所以不能像体育和赛车游戏那样靠疯狂撒币来获取版权,和军火商的高冷与矫情也有很大关系。业界对游戏类的产品授权持开放态度的厂商屈指可数。像FN、Glock这样的欧洲厂商,向来都是让上门来送钱的游戏公司业务代表们吃闭门羹的苦主。
看起来,干着“杀人越货”大买卖的它们,似乎也根本看不上这点小钱。
2010年的《荣誉勋章》重启作虽然风评不佳,但完整的军火商授权和精细的武器模型还是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像《荣誉勋章2010》这种因为装备写实性而被军迷封神的作品,由于武器主要局限在高度定制化的美军特种作战枪械,实现起来并不困难。从事相关武器改进的军方研究单位本身并不拥有这些产品的版权,只要五角大楼点头,都可以顺理成章地收录游戏。再从几个“刺头”厂商那里获得一到两种枪械的授权,就可以让玩家们用上全套的“真枪实弹”。
将实名武器做到“大而全”的《使命召唤:现代战争》系列,在业界也是特例中的特例。在《现代战争》开发阶段,巴特雷公司就将M82重狙的版权白送给了IW小组,还带来了一笔数额可观的赞助费,合作的要求仅仅是保证巴雷特的武器不被反派势力使用,并且制作一个能够反映枪械性能的桥段。
于是乎我们就看到了“双狙人”关卡中最为经典的一幕——
你也可以将其视为巴特雷公司打的一个软广告
巴雷特公司应该算是欧美军火商的一个异类,这家年轻的公司之所以能够成为重狙界的明星,和他们的营销有莫大的关系。自从90年代以来,巴雷特赞助过近百部影视作品,让M82“大炮狙”的形象家喻户晓。在《现代战争》中的成功植入,为巴雷特找到了全新的增长点,也让军火商和游戏开发商第一次找到了共同的利益点。
在随后的《现代战争2》中,各大厂商纷纷效仿巴雷特的做法。由于要求“带货”的数量实在太多,制作组只能给原本拿AK的反派势力用上了“万国牌”装备。它们或和M82一样在北美民用市场成为了抢手货,或赢得了大笔军方订单。
以色列IMI公司的TAR-21冲锋枪在出镜《现代战争2》之后,居然成功打开了国际军火市场
比起军火商,EoTech和Trijicon两大瞄具厂商更是笑得合不拢腿,前者凭借《现代战争》和《黑色行动》带起的人气,几乎完全垄断了整个北美的全息镜市场,就连airsoft玩具版的也只有他们家的有卖。
玩嗨了的EoTech,后来为EXPS3全息镜推出了《黑色行动》的“丧尸模式”联动版……
但整体而言,《使命召唤》的这种以“千万”为销量单位的超大流量作品,在游戏界并不多见。军火商排队“出钱出枪”的奇观,也是无法复制的。在军事题材射击游戏领域,游戏开发者和军火商围绕版权问题的斗智斗勇,还将长期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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