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童话:为儿童而写,也为人的理想镜像

在现代语言中,“童话”一般被视为儿童读物,然而这些属于儿童的故事其实有非常复杂的历史渊源。德语中的童话(Märchen)一词源于公元9世纪中古德语中的“mære”,泛指故事或传说,这个词后来衍生出了弱化词尾chen或lein,意思也有所改变,特指志怪类的民间奇谈,有“野生”“不可作真”的意味。很多著名童话都有大量民间版本,多数流传于欧洲、中亚等地,甚至走得更远——公元9世纪,中国唐代作者段成式编写了一本志怪故事集《酉阳杂俎》,“酉阳”是地名典故,指失传于正史的秘事来源地,而“杂俎”的意思是不登大雅之堂的野味,和德语童话的弱化词尾颇有相通之处。《酉阳杂俎》中有一则故事,讲一位被继母虐待的民女叶限得到了仙鱼的庇佑,其丢失的金履被一位异国贵族找到,叶限通过了试履考验,与贵族缔结良缘。虽然段成式记载的这个故事发生地在岭南地区,但从其描述的生活风貌来看,也有可能是在文化传播中流传至中国的灰姑娘的故事,这位民女的名字“限”,在发音上也非常接近欧洲多种语言中的“灰”(Aschen/Ashes)。据19世纪英国研究者考证,灰姑娘已知的不同版本至少有三百多个。

从道德寓言到民间童话

如果将启蒙以降的阅读时代视为欧洲童话文字化的起始,这一传播史不过三百来年,但童话的口述史则至少有一千多年。这些故事曾经与史诗、神话浑然一体,在民间各地口口相传,近代之后才在文体上逐渐分离。格林童话中的《睡美人》就被认为源于德意志尼伯龙根史诗,而尼伯龙根传说在版本演变中也受到了童话元素的影响,例如勇士西格弗里德在早期版本中并没有出身介绍,后来的版本才将他描述为一位铁匠,经历了一番颇有童话色彩的历练。

或许因为童话一直带有“野生故事”的标签,所以和有崇高风格的史诗神话相比,它们在口头讲述中的可塑性更强,和时代风俗的关系也更密切。以灰姑娘为例,在每个版本中,灰姑娘的魔法来源都不一样,法语版灰姑娘的救星是仙女教母,德语版是一棵树,英语版则是一头小牛。这些细节差异未必是讲述者的任意发挥,也和传播地的风俗习惯和象征传统相关。因此20世纪以来,童话也是文化史、民俗、符号学研究非常感兴趣的对象。格林童话获得巨大成功后,这些故事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抵达了更遥远的土地,但也因而失去了它们在口头文化中鲜活的多变性。

一个值得深思的事实是,今天被视为儿童读物的很多古代故事,如寓言、童话,最早并不是专为儿童所作,古希腊伊索寓言原文为格律诗体,针对的是有修养的读者,在后世口头流传中才演变成了简洁的白话体。寓言本身是一种有高度象征性的文体,将抽象道理融于通俗之事,既可以用做哲学推演,也可以传达道德准则。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的欧洲民众识字不多,因此教会常借助图像、雕塑、戏剧等视觉艺术来进行教义宣传,例如将寓言形象绘制成精致的寓意画,唤起观看者的遐想。17世纪之后,得益于印刷术的运用和文字化(去文盲)运动,欧洲社会迈入了阅读时代,借阅图书和读者沙龙在市民社会开始流行,塑形艺术在社会影响力上逐渐让位于文字出版物。法国的拉封丹、德意志的莱辛都是这一时期的著名寓言作者,他们的作品主要针对的是文化程度较低的普通民众和中间的市民阶层。这一阶段的很多民间童话虽然开始被历史文献、故事读本零星收录,但还没有被系统整理,更没有今天作为儿童读物的功用。

1806年,德意志地区的雅克布・格林和威廉・格林两兄弟开始收集民间的奇谈故事,他们介入这项工作的契机颇为偶然:当时著名的浪漫派作家布伦塔诺想为民谣集搜集资料,找到了法学家萨维尼,而格林兄弟恰巧是萨维尼的学生。两位热爱阅读的年轻人接手这个任务时,或许并没有预料到,这会是一项伴随他们终生的事业。格林兄弟第一版第一卷的童话集于1812年面世,之后反复增删再版,直到1858年完整的两卷本才真正补齐,共收录了两百多个故事,此时的格林兄弟已经从大学生变成了白发老人。除了这套童话集,他们生前还开启了另一项对德国影响深远的项目:《德语辞典》的编纂。

童话集出版时采用的标题是《儿童与家庭童话》,这个书名也从侧面说明,“童话”在当时的理解中,并非天然的儿童读物,是格林兄弟将其定义为“适合儿童和家庭阅读”的故事。除了儿童,女性也是这些书的主要受众,因为当时的欧洲社会开始形成以两代人为主的亲密小家庭模式,男性多在家庭之外工作,女性负责操持家务和照顾孩子,有更多闲暇阅读。当时市面上的家庭读物常常将宗教故事、寓言童话装帧成日历或精致的手册,供家庭成员日常翻阅。歌德在离乡上大学时,就特意在母亲收藏的一本家庭珍读录上留言告别。女性受众的存在,也反向体现在格林童话的一些特定形象中,例如《小红帽》讲的虽然是小女孩和狼的惊险故事,但放在当时的语境中,它显然有面向年轻少女的贞洁教育意图。

德意志文人收集民谣传说的风潮可以追溯到启蒙哲学家赫尔德。赫尔德认为,各种文明如海浪般此起彼伏,在不同地域的风貌和品性中得到滋养。德意志作为与南欧不同的北方文化,正处于生机勃发的阶段,其力量隐藏在古老历史中。在赫尔德的感召下,青年时代的歌德也曾在漫游的路上发掘民谣,后来整理出版为《阿尔萨斯民歌集》。18世纪的德意志地区邦国林立无法统一,文化上趋附法国的古典主义风格,而赫尔德的历史视野为文人阶层提供了独特的思想出路:隐匿于民间的历史精神,远远超越了现实政治的狭隘眼界,为浪漫文学开辟了无穷的想象空间。著名浪漫作家诺瓦里斯曾在诗中写道,“如果数字和图形/不再是一切造物的钥匙……如果人们在童话和诗句中/认识世界的真实历史”,可见在浪漫派作者眼中,民间叙事带有一种有别于理性文化的淳朴真理性,这种关于“历史之诗”的文化想象,正是激励格林兄弟投身于童话事业的精神动力。

格林童话背后的历史与伦理

《格林童话》出版历时几十年,格林兄弟在编纂过程中也承受了很多评论压力,因为这套童话集在酝酿之初就有两个颇为矛盾的目标:它既应是一本童书,又应是有文化寻根意义的历史钩沉。早期出版的格林童话甚至带有大段注释,可想而知,这样的设计并不适合儿童阅读,因此后来的出版社将注释版和故事版分开发行。今天的《格林童话》已成为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儿童读物,但各国出版的童话集大都为节选本,完整版并不多见。除了对民俗历史感兴趣的研究者,普通读者也不会在意其注释版。但如果读到这些注释,读者很可能会大吃一惊,因为里面记录了每一则故事不计其数的版本差异,格林兄弟最终采用的内容只占极小一部分。

事实上,格林兄弟收集素材时的田野调查并不多,更多依赖二手转述,其中一个重要的故事来源是一位祖籍法国的女性口述者,因此很多童话——例如《小红帽》《灰姑娘》等——也能在法国找到相似的版本——佩罗童话。为格林提供素材的这位口述者受过良好的教育,有非凡的记忆力和讲述才华,据说还是歌德的远亲,因而可以认为,格林童话集在成书之际就已深受有较高修养阶层的影响——虽然兄弟俩为了强调这些故事的民间出身,曾宣称这位讲述者是一位“偶遇的乡间农妇”。从注释来看,格林兄弟搜集到的这些故事,并不是今天读者所知的各自成篇的状态,而更像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每个故事都和其他故事有所交叉。例如《灰姑娘》某些版本的开头就和《白雪公主》一样,部分细节又和《驴皮公主》相同。为了让这些故事独立成篇,格林兄弟进行了大量修改,精简了冗长重复的情节,删除了一些暴力元素,还在一些故事后添加了道德引导,在语言风格上,他们保留了民间口吻的朴实感,删去了一些方言。在漫长的修改过程中,格林兄弟也开创出了一种经典的风格化叙事,对后世的童话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法国的佩罗童话虽然和格林童话在一些故事中有相似的情节,但佩罗童话面向成人读者,追求故事的享受而不是说教,口吻风趣调侃,塑造的形象也带有现实主义的暧昧性。例如在其《小红帽》版本中,狼虽然不怀好意,言语却颇为正经,甚至煞有介事地叮嘱女孩不要乱走小路。猎人虽然拯救了两位女性,却毫无风范地把外婆的红酒一饮而光。格林版的小红帽故事更强调善恶的鲜明对立,狼是一切恶行的肇始者,小红帽则是完全被动地走向陷阱。佩罗版的灰姑娘可以原谅霸凌自己的继母和姊妹,格林版的继母和姊妹却被小鸟啄掉了眼睛。可见在格林童话的世界中,人性的灰色区域是被回避的,善与恶永无交界,人只能站在其中一方,并且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这种鲜明的道德立场虽然在文学性上有些保守,但显然更便于孩子作出价值判断。

民间童话中的家庭并不是田园世界,父母和孩子间常常会发生暴力冲突。格林兄弟为了让这些童话更符合19世纪的伦理观,把一些厌弃孩子的生母改成了远嫁而来的继母。然而从历史上来看,童话中的家庭悲剧并不是耸人听闻,实则是近现代欧洲社会危机征候的一种体现。在启蒙文学中,家庭一直是各种社会矛盾的演练场,两代人的价值观冲突经常会引发暴力,一些戏剧作品甚至会呈现孩子的死亡。例如《杀死孩子的女人》,就讲述了一个被贵族玩弄的平民女子为了避免丑闻而牺牲孩子的悲剧;歌德的诗剧《浮士德》第一部中,平民女子格雷琴也因为追求爱情导致了孩子的夭折。“杀婴者”是当时法学领域极为关注的特殊群体,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大多是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甚至也有市民女性。很多被指控伤害孩子的女性都从事仆役工作,这些女子未婚先孕后,没有经济能力照顾孩子,只能弃养,而在追求道德清誉的市民社会中,私生子更是不能被接受的存在。此类事件并不只见于18世纪,在17世纪的欧洲内战中,饥荒和瘟疫经常会导致家庭的离散,在更早的中世纪,如果发生此类案件,当事人则可能被指控为女巫,交由宗教法庭处理。18世纪法学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从侧面体现了时代意识的世俗化进程:人们不再把婚姻和家庭视为依附于神学教义的生活形式,开始从社会政治议题角度来探讨其合理性,寻找家庭治理的优化空间。从今天看来,格林兄弟对民间故事中家庭伦理关系的修改,也体现了时代的流变。

在风俗观念的历史原因之外,民间故事的粗放风格也可能与其早期传播人群的属性有关。在文学作者成为主流“讲故事的人”之前,民间故事的传播者更可能是水手、士兵、流浪汉、杂货小贩、学徒工、流动剧团演员等人群,他们并不属于有较高修养阶层,讲故事是他们在漂泊生活中插科打诨的社交方式。可以想象,这样的故事未必完全符合浪漫文人的艺术理念,因此格林童话刚出版时收到的评价褒贬不一,最早委托格林兄弟搜集童话的作家布伦塔诺就对读到的故事颇为失望,退出了项目,格林兄弟也因此从参与者变成了文集的主编。但另一方面,童话一直是德意志浪漫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叙事的独特风格激发了很多浪漫作者的艺术童话创作,艾兴多夫的《一个无用人的生涯》、蒂克的《金发埃克贝特》、歌德的《新梅露西娜》都属于这一阶段的经典作品——然而这些童话在创作时就被设计成了晦涩而优美的艺术作品,儿童并不是它们的读者。

“童年”的哲学想象

纵观格林童话的成书史,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在于:这些并不是为儿童所讲的故事,为何会被19世纪的德国文人设计成家庭儿童的理想读物?关于这个问题,法国历史学家菲利普・阿利埃斯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专著《童年的发现》,或许能从另一角度提供一些提示。在阿利埃斯看来,“童年”并不是古老的词,其实是近现代的概念,中世纪的儿童是没有今人所谓的童年的,幼童会在身体孱弱期受到家庭的保护,一旦其身体机能成熟,就会立刻被视为成年人。那时的儿童更似一种学徒,通过模仿成年人而获得成长,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并不一定靠深厚情感来维系,因为家庭在信仰生活中已然获得了“神圣”的含义。到了近代市民社会,教会逐渐失去了对社会整体生活的支配性地位,家庭的组织和治理方式走向世俗化,情感和道德在家庭中的权重渐渐上升,“童年”一词也获得了更为现代的感性内涵。

18、19世纪并没有专门的儿童心理学研究,对儿童的理解依附于当时人文主义者对“整体的人”的想象。在这种想象中,人不是教条的附庸,应从内心深处汲取信念,作为抽象信条的道德只会令人敬而远之。只有通过情感和审美教育,让道德成为人的自然品质,才能实现真正的自律。

18世纪以后的儿童教育和当时的园林美学有很多相通之处:很多欧洲国家都开始崇尚英式自然风格园林,不再追求造景的几何线条,给植物留出更自由的生长空间。当时的一位英国美学家就认为,如果一个人能营造出美好的自然园林,那么他就不可能在道德上走向堕落。欧洲园林所隐含的道德美学,体现了当时文化阶层糅合“自然天性”和“社会文化”的美好愿景。儿童教育也深受其影响,培育儿童恰如培育园林,既要保留其天性,又要引入社会的道德维度——这也正是格林兄弟改编民间童话的核心理念所在。

席勒曾在《论素朴的诗和感伤的诗》中谈到童真感的启示:当人注视着孩子、自然界、古代艺术品时,会感受到巨大的真理性,被其深深打动。19世纪文人对儿童的哲学式理解,正如其对童话的诗学想象,充满黄金时代的历史情怀,这种情怀也开启了他们对儿童文学的浪漫打开方式:将童话赠予孩子,即是将生动的历史赠予人类的成长,这些故事既有神话般的恢宏尺度,又有骑士文学般的冒险精神。浪漫作者们想象着孩子从阅读中收获美德、真理和勇气——宛如历史之初的人类。在这个意义上,格林童话既是为儿童所编,又不完全是为儿童所编。回顾其独特的成书史可以发现,儿童与童话的相遇并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19世纪哲学家和文学作者共同浇灌的结果,这一历史渊源也为之后的儿童文学开创了一种独特的书写意识:儿童文学和严肃文学并没有真正的界限,为儿童而写,也是为人的理想镜像而写。

【稿件来源:《光明日报》作者:丁君君,系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 ( 2024年02月29日 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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