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野生奥特曼”泡酒、私自贩卖,能判几年?

最近,奥特曼来到中国,可怜巴巴的打起了官司。

事情还要追溯到去年十二月份,暴走漫画旗下的短视频账号“胖家军”发布了含有“贩卖野生奥特曼”“奥特曼泡酒”“活剥奥特曼皮”等恶搞内容的视频。到了今年六月,奥特曼中国总代理新创华就这些短视频内容,以侵犯奥特曼形象、损害奥特曼声誉为由,一纸状告将王尼玛送上了法庭。

这个官司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一部分人认为新创华此举有些小题大做,尽管视频恶搞了奥特曼,但本质上是为了讽刺当下互联网的带货乱象,大家看个乐呵的同时,还能接收到一些正能量的东西,岂不美哉?如果这都要吃官司,那以后谁还敢做二创啊。

另一部分则认为告的好,王尼玛身为一个流量大v,肆无忌惮的贬低凌辱奥特曼,已经眼中伤害了许多奥特曼爱好者的心,更何况那些还真正相信奥特曼存在的小朋友,看到自己心目中的英雄被如此对待,耳边似乎已经响起了梦想碎裂的声音。

舆论双方都很有一定道理,毕竟在这件事上,王尼玛确实是冤,也不冤。

说不冤是因为王尼玛的确不占理。新创华作为奥特曼在中国的版权方,一直在努力塑造、维护奥特曼的正面形象。一方面,致力于“为生病儿童圆梦”的公益活动,只要有哪位住院的小朋友提出自己想要见见奥特曼,新创华便会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医院,穿着皮套进行慰问表演并赠送礼物,收获了不少网友的点赞,传递了真正的“奥特精神”。


此类公益,随手一查,比比皆是

另一方面近来有很多短视频,想借着奥特曼广泛的辨识度来火一把,其中以“欺凌奥特曼”最为热门。

老实说王尼玛旗下这个带有讽刺意味的视频,在同类当中已经是做的比较有深度的了,很多视频创作者往往更加简单粗暴。比如“鱼头人与奥特曼”这个主题下,有时是几个鱼头人将奥特曼摁在地上暴打,有时则是鱼头人围坐在灶台旁享用“清水煮奥特曼”等。“正义的英雄无论面对怎样的挫折,都会一次次再站起来。”才是奥特曼的核心精髓,而这些脱离了角色本身、单纯以侮辱为乐的视频,好不好玩先不论,确实有点过分。


这个“淘宝十大丑东西”之一,成为了欺负奥特曼的主角

针对这种风气,新创华出手整治理所应当。这次新创华仅将暴走漫画告上法庭,大概也是因为其最具知名度,其它不少视频作者仅仅是在微博中点名警告,杀鸡儆猴的想法是十分明显的。从这个角度来看,王尼玛真的有点冤。

那么无论是本次新创华与王尼玛的官司,还是前一阵子数十家影视机构联合抵制二次创作,在大版权时代到来的现在,我们是不是不该继续二次创作了?


曾经红极一时的“歪嘴战神”,b站也因大量二创视频吃了官司

必须明确的一点是,未经授权的二创很大程度说确实就属侵权,如果官方就是铁了心追究,相关创作者在法律上往往很吃亏。只不过大多数时候,官方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方面是确实很难管的过来,另一方面对于一个圈子来说,拥有一个优秀的二次创作环境,是有着很多好处的。

其实许多二创作品都相当于一份免费广告,其中那些爆款所带来的宣传效果是十分惊人的。比如前一阵子的“两面包夹之势”就实打实的让《明日方舟》出了一次圈,公司很多平常不玩《明日方舟》的同事,都借此了解了一番游戏内容;仅仅靠着一款看起来十分简陋的弹幕游戏起家的《东方project》,能有在全球范围得高知名度,也全靠着主创“ZUN”对于同人创作的宽松态度,收获了无数自来水宣传。


两面包 夹芝士

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在创作上肆意妄为了。一方面,侵犯原作者利益的二次创作风险会很大,比如很多“三分钟看电影”的作者就会通过刻意的剪辑与解说来歪曲原作的意思,或用一些肮脏的词汇进行中伤,如此招致原作者的怒火也只能说名正言顺。陈凯歌在这方面就可以说是“战绩累累”,无论是早年就《一个馒头的血案》和胡戈的官司,还是今年年初大规模举报吐槽自己的up主,这些都向我们证明,原作者如果真较起真来,二创作者可真吃不消。

另一方面,每个圈子对于二次创作内容的容忍度也不尽相同,二次创作者在选题时最好还是能考虑到大部分粉丝的感情。比如恶搞奥特曼的视频会大规模出现,与奥特曼整个圈子比较温和不无关系,大朋友们在撕逼这块都没什么强悍的战斗力,小朋友们就更别提了。相反,有人做个肖战的恶搞视频试试?怕不是头都被冲烂。


饭圈女孩的攻击力,懂的都懂

总的来说,我们大可不必因为此次官司就再次唱衰二次创作。尽管我们尚无法得知此次的判决结果,但我认为新创华或许本也没打着告赢,此举警告意味大于处罚意味,旨在停下如今恶搞奥特曼的风潮。与其在网上争论谁对谁错,为什么不去看看宇宙第一好看的特摄——《泽塔奥特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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