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实行“四色管理”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欣 通讯员 叶相成 张诗梁)近日,十堰出台《十堰市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全市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实行“四色管理”,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在全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中,我市1054家企业被分别标记为绿蓝黄黑4种颜色的图标。
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副科长石青松介绍,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实行“四色管理”,评选出蓝标企业864个、黄标企业180个。
今年我市出台《十堰市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控排企业、重污染行业内的企业、从事环境治理的企事业单位等,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的参评单位,并依据归集的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司法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将参评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其累计分值分为环保诚信单位、环保信用良好单位、环保信用警示单位和环保失信单位四个等级。
石青松表示,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其中对环保诚信单位可采取优先办理行政许可、优先纳入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优先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项目支持等激励性措施,对环保失信单位将其列入特殊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的抽查频次,参与生态环境表彰奖励等相关领域实施限制性措施。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