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与中国海警局加强执法协作 共同守护水下文物安全
11月28日,国家文物局与中国海警局在广东省汕头市共同签署执法协作机制。双方将在工作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海上执法巡航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加强我国管辖海域内水下文物保护执法工作。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中国海警局局长郁忠参加签署发布活动,并就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提出了要求。中国海警舰艇对南澳水下文物相关海域开展了执法巡航活动。
中国是海洋大国和水下文物大国,水下文物点、沉船、聚落址、墓葬、水利设施等各种类型水下文物遗存丰富。中国管辖海域内的水下文物是实证海洋主权的重要依据,也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历史见证。同时,盗窃盗捞、海洋建设开发活动破坏等对水下文物安全造成威胁,影响水下文物保护利用和水下考古工作进展。2022年1月23日,国务院修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明确和加强水下文物执法机制是其中的重要内容。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水下文物保护和执法也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根据有关要求,文物部门与海警机构将建立健全部门执法合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对水下文物保护区及相关重点海域开展联合执法巡航行动,共同打击海上破坏水下文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排除水下文物安全风险。
国家文物局有关司室,中国海警局有关部门,以及地方文物、海警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署发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