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门当官,后门开店”,搞“家族式”腐败,张扬平被决定逮捕
正义网记者10月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南省郴州市委原一级巡视员张扬平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扬平作出逮捕决定。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扬平 资料图
长期在湖南任职
公开简历显示,张扬平出生于1962年10月,湖南郴州安仁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张扬平曾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郴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郴州市副市长等职。
2015年7月,张扬平任郴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同年12月改任怀化市委常委,后兼任怀化市副市长。
2017年1月,张扬平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2021年9月卸任,后任郴州市委一级巡视员。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4月1日消息,湖南省郴州市委原一级巡视员张扬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报道,此前,怀化市委原书记彭国甫、雷绍业,怀化市原市长易鹏飞,怀化市政协原主席印宇鹰等多人已被查。
“前门当官,后门开店”
搞“家族式”腐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9月13日通报,张扬平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张扬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变形,“前门当官,后门开店”,搞“家族式”腐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私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张扬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扬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作者/编辑:王诗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