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推进环境资源保护“三合一”审判机制让审判更高效
大众网记者 常明清 聊城报道
东阿县坚持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提升司法效能的重要抓手,以集成、高效、便捷为目标,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完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对环境资源类案件进行归口管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先后成立了全国首个黄河生态法庭,建立了山东省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确立了专职审理的沿黄环资审判法庭,荣获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持续推动审判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
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生态保护审判合力“聚指成拳”。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高度重视环资审判工作,形成以院长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协调保障,民事、刑事、行政庭审抓落实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先后邀请国家、省市县领导到东阿调研指导环资审判工作40余次,切实保障环资审判“三合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案件归口管辖,司法保护关口前移。研究制定《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工作方案》,出台了《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成立了全国首个黄河生态法庭,确定环境资源审判法庭主审环资民事案件,完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三是高效推进,强化环资审判力量。成立专审团队,组建了由资深法官、特邀人民陪审员等17人的审判队伍,以优质服务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推动“三合一”向“3+1”转变,将专业化“环资执行团队”纳入审执全流程,确保沿黄生态保护工作既重程序、更重落实。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司法整治修复合力“贯穿成线”。一是坚持依法严惩,有力遏制生态环境犯罪。坚持最严厉的环境保护司法制度,依法打击滥砍滥伐、非法捕捞等破坏污染黄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高效审理案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把符合黄河生态法庭审判范围的案件实行快车道模式,进行“速立、速调、速保全”,在立案时予以标注、类案专办、统一审理。认真贯彻损害环境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审结环境资源民事案件200余件。支持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办理非法占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建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38件,依法守护黄河的绿水青山。三是坚持以案说法,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效应。通过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讲,《东阿黄河河务局与殷某亮排除妨害纠纷案》《付某与李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入选全省环资典型案例;《“寅吃卯粮”机动地承包合同效力》、“遮光不遮光,三角函数来证明”分别被省市人民法院官推。
主动融入黄河国家战略,形成黄河流域综合治理合力“交织成片”。一是建立案件执行协调制度。建立了个案日常协调常态机制,改变法院单独执行局面,黄河河务局等专业部门配合,提供技术支持,提高执行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东阿法院在省黄河流域(山东)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践座谈会、黄河发展论坛会上作了典型交流发言。二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目前,已形成了覆盖全域的环资司法保护格局,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成效不断增强,受到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高度评价。三是全面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制定了《关于环境资源案件实施生态修复的暂行规定》,依托国家级黄河森林公园建立了黄河流域山东省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集生态修复、警示教育、社会公益于一体,实行管护责任协议和目标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