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美居保 幸福养老

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

安徽:“皖”美居保 幸福养老

——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十年发展成就

近年来,安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紧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主线,不断完善政策机制,稳步提高待遇水平,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贡献人社力量。

精准扩面,织密养老保障网

“我们县作为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县,一直将加强信息比对作为参保扩面的重要抓手,从原来的‘进村找人’升级为现在的‘数据找人’,工作更高效、更精准,更给力,参保扩面工作也走上了快车道,这都是部门联动、数据共享带来的可喜变化。”金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马华介绍说。

近年来,安徽深入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经办网络化、管理规范化、流程标准化,形成纵向省、市、县、乡四级连通,横向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各级人社部门主动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推动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建立人社、公安、民政、税务、卫健等多部门信息交换机制,深入挖掘扩面资源,及时开展参保信息比对及数据核实工作,精准锁定未参保群体,分类施策,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更多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截至今年8月,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389.85万人,持续保持高位运行,累计新增参保人数241.02万人,再创历史新高。

2017年,安徽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人社厅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将全省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制度保障范围。2018年以来,累计为全省1120.1万人次的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7.166亿元,所需资金由政府全额承担,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2022年,安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暖阳工程”,即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城乡居民,积极引导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级经办机构依托全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开展跨部门数据共享、跨系统数据比对,将10.59万名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全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月发放养老待遇,有效巩固应保尽保工作成果。

加强宣传,切实提高缴费水平

“这几年,村里一直都在宣传政策,我们也知道了缴得越多,政府补得就多,到老了还能多拿养老金,所以我现在每年都缴3000元,不但以后养老放心,还能减轻孩子的负担。”宿松县佐坝乡梁岭村的洪汪红说。

安徽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水平为重要抓手,狠抓参保缴费质量,坚持政府投入和个人缴费“双轮驱动”,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

提升缴费水平,关键在政策宣传,安徽找准提档缴费的方向和突破口,聚焦参保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集中宣传与入户宣传相结合、线上与线下互补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多缴多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宣传,帮助参保群众算好经济账、收益账和养老账,积极引导其逐年缴费,高档缴费,长期缴费,持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稳步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针对城乡居民参保特点,安徽深入挖掘城乡居保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大力宣扬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村干部、老党员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参保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推动政策宣传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近年来,安徽各级人社部门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档缴费的新路径、新举措,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推动参保缴费工作提质增效。马鞍山市建立多元化缴费补贴机制,区、乡镇按不低于参保人缴费标准的25%给予缴费补贴,最高补贴金额达每人每年450元。淮北市濉溪县建立参保缴费奖补机制,县人社局每年拿出87万元奖补资金,根据各乡镇、村(居)参保人当年实际缴费档次进行阶梯式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次0.1元—50元,多缴多补,多缴多奖,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作热情,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截至今年8月,安徽当年缴费人数达1455.71万人,占全国缴费总数的20%,人均缴费水平820.73元,比“十四五”初期增加531.72元,增长率183.98%,实现缴费水平“五连增”(每年提高100元以上)。合肥市、蚌埠市、池州市和宿松县人均缴费水平均超过1000元。

安徽在强力推进缴费水平提升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充分发挥城乡居保兜底保障作用,坚持政策、资金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不断提高政府代缴标准。目前,全省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代缴标准超过200元(含)的县(市、区)分别有50个、51个和64个;全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代缴标准超过2000元(含)的县(市、区)有38个,其中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6000元标准代缴的县(市、区)有25个。

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待遇水平

“国家的政策好啊!现在我的‘退休金’每月按时打卡,这几年还一直在涨,让我们养老不再发愁,心里别提多踏实了。”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南楼村方明好激动地说。

2021年,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确定“十四五”期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年提高不低于5元,累计新增财政资金达90亿元,让广大参保群众看到了真真切切的变化,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安徽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已连续四年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纳入省对市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考核体系,激励市县加大财政投入,狠抓参保缴费质量,稳步提升养老保障水平。2022年以来,80个县(市、区)在省级提标基础上自行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每年新增财政资金6.54亿元。

近年来,安徽各地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持续在待遇水平上做“加法”,不断提高惠民政策“含金量”。淮南市建立高龄基础养老金梯次增长机制,根据年龄段(65—90岁以上)分别每人每月加发3元至40元。滁州市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总额给予基础养老金补贴,规定对2021年及以后到龄领取待遇人员,个人账户总额达到9000元(含)低于30000元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个人账户总额达到30000元(含)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60元。铜陵市对参保人员各年度缴费达到或超过600元,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不足15年的,补足15年)的,基础养老金在本地统一标准基础上再增加每人每月40元。

截至今年8月,安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数1050.14万人,较“十四五”初期增加139.15万人;人均养老金水平190.58元,比“十四五”初期增加60.4元,增长率46.4%;当月新增领待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267.4元,比“十四五”初期增加121.64元,增长率83.45%,整体工作实现“量质齐增”。(薛生 陶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