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房不搬?简阳法院强制腾退
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2019年,家住成都市简阳市的贺某将家中一套空置的房屋出租给袁某,这一租就是4年。但袁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拖延支付租金,贺某多次催缴未果,将袁某告上法庭,请求解除租赁合同、返还租赁的房屋并支付拖欠的租金、房屋使用费等。很快,简阳法院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袁某应支付拖欠租金16000元,并在2024年5月30日前搬出该房屋。
2024年5月30日,贺某前往该房屋时,发现大门紧锁,袁某不知去向。贺某联系袁某,发现自己的微信、电话都被拉黑。赢了官司,现在房子还是拿不回来!无奈之下,贺某向简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方寻找联系袁某未果,遂前往涉案房屋处张贴腾退公告,责令其限期迁出。通过向周边群众走访和现场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袁某已几个月未在该房屋内居住,在法院张贴腾退公告后,袁某也没有主动腾退房屋、搬离个人物品。公告期届满后,法院决定对房屋强制进行腾退。
2024年9月29日上午9点,简阳法院在人大代表、检察院的监督和社区负责人的见证下,组织开展强制腾退工作,安排技术人员对门锁进行破除和更换。进入房屋后,快速对袁某的生活物品进行归类清点、登记造册,并将物品转移至指定地点进行保管。腾退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规范高效,仅耗时2个小时,顺利完成房屋清空,并将腾退后的房屋现场交付给贺某,腾退工作顺利完成。贺某对简阳法院高效强制腾退工作竖起了大拇指。
“占房不搬,腾房难”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老大难”问题。此次强制腾退活动,对被执行人及其他房屋占有人的拒不执行行为形成了有力警示,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强制力和威慑力。简阳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执”理念,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零容忍”,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重拳出击打击拒执行为,权利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肖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