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音丨关于老年人的相关话题,江西各地积极回复
本文转自:人民网-江西频道
人民网记者 罗娜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今天既是重阳节,又是我国的第12个“老年节”。
重阳节又称“重九节”“晒秋节”“敬老节”,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承载着人们对健康长寿的美好期望。近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养老保险、老年人医保等关于老年人的相关话题,备受网友关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我是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人,在乡镇缴纳了10年城乡养老保险,并在外省缴纳了5年的职工养老保险,想知道是否可以把我缴纳的城乡养老保险按照一定的比例转为职工养老保险年限?”网友给吉安市委书记留言。【留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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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委办公室回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缴费年限不能合并计算或折算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如何补缴?
“我父亲是抚州临川区农村户口,1966年出生,之前没有交过职工社保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现在能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然后正常缴费到60岁,60岁以后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并领取退休金呢?”近日,网友向抚州市临川区委书记留言。【留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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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目前临川区居民可依据本人需求一次性补缴2012年(含2012年)之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补缴档次可在当年档次中自由选择,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社会保障卡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查询并办理相关手续,待江西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通过后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相应缴费即可完成办理流程。
根据您提供的相关信息,您父亲于1966年出生,如从现在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并补缴2012年至2023年共1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之后每年正常缴纳保险费,至2026年您父亲60周岁,已缴纳保费15年,即可在满60周岁当月前往户籍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待遇申领,于次月开始正常领取养老金。
70岁以上老人是否需要缴纳医保?
“我老妈今年71周岁,请问还需要缴纳社保医保吗?”近日,网友向上饶市余干县委书记咨询。【留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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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县医疗保障局回复:在医保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对筹资和待遇等政策设置上一直都凸显了对老年人的优惠和照顾。一是医疗救助对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低保、特困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的基础上,将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纳入了资助范围;二是结合老年人的患病状况,本市将一些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以及家庭病床医疗服务项目等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加强老年人医疗费用保障;三是本市是国家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问题,减轻失能老人家庭经济负担,目前进展顺利,并取得积极成效。
当然,也确有部分地区对老年人在筹资上进行倾斜照顾。如南昌市对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2比例全额负担。但是,对于我们上饶市而言,财政支撑能力还有不足,医疗保障仍需坚持保基本原则,个人承担一定的医疗卫生支出责任仍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