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一国企领导落马,称因自己文化水平低

来源 廉洁四川

10月10日,廉洁四川发文披露了理塘县仓央民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德青贪污受贿案的细节。

作为曾经的“守粮人”,在任理塘县康南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期间,没有将守护好一方粮食安全作为第一职责,却处心积虑拉拢下属,合伙用8年时间套取国家资金共121万余元。为收买人心,德青将套取的资金均匀“分赃”给身边人,获得一众“好评”。

拉拢腐蚀 组成贪腐“搭子”

1975年,德青出生于一个牧区家庭,19岁参加工作,因多年不懈努力,从理塘县林业局一名普通干部成长为县国有企业负责人。在大家眼中,德青虽文化程度不高,但为人随和,工作积极认真,是大家口中的“能干人”。

2012年9月,德青从县林业局转任理塘县康南粮油购销公司经理,因工作原因,他常带队出差,并多次在出差时“超标”消费。据查,德青39笔“超标”个人差旅费报销由该公司财务人员苏某某(另案处理)“暗箱操作”办理。自此,德青与苏某某开始了他们长达8年的“合作”之路。

2016年7月,德青授意苏某某套取该公司购买866吨连麸面的运费共32.9万余元,分给公司16名职工,其中,德青分得2万元,苏某某分得1.5万元。2020年,德青得知公司有项目余款近8万元,与苏某某商议后套取出来,德青分得4.5万元,苏某某分得3万元。互相的“支持”、同事的“认可”和不菲的“收入”,让德青逐渐忘记了职业操守和纪律法规。

此外,2016年至2020年间,德青授意苏某某通过“在车辆维修费用上做假账套取现金”“假报公车油费套取现金”等方式,套取国家资金81.9万余元用于私分,其中,德青分得10万元,苏某某分得6万元,单位其他职工分得51.1万元,单位开支10.2万元,剩余4.6万余元由苏某某保管(所涉资金已退还)。

欲望膨胀 寻找捞钱“路子”

自担任理塘县康南粮油购销公司经理以来,德青接触的人群、圈子愈加复杂,心态也随之变化,特别是看到老板们开好车、住好房,就羡慕不已。至此,德青不再满足于自己的收入,开始“花样”找钱。

2016年,工程承建商胡某找到德青,希望承揽理塘县康南粮油购销公司粮食储备库项目。在德青的帮助下,胡某顺利拿到工程项目,并在事后给予德青5.6万元“好处费”,而这笔钱让德青彻底放飞自我。

2019年至2020年,德青以急需用钱为由,在理塘县、成都市青羊区等地收受工程承建商彭某“好处费”4次,共计9万元;2020年至2021年,菜油供应商彭某为让理塘县康南粮油公司采购其代理的菜油,承诺从利润中抽取每桶2元的“好处费”,德青欣然答应,按约定,德青收到彭某“好处费”共3.4万元。

面对老板们送来的礼品礼金,德青从忐忑不安到心安理得,从半推半就到欣然笑纳,一次次突破底线,一步步蜕化变质,其人生轨迹逐渐偏离方向。

2022年5月,德青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9月,因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