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建立健全国家巨灾保险保障体系 金融监管总局提出三项举措

今天(27日)在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在会上表示,将争取各方面支持,推动建立健全国家巨灾保险保障体系,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更好地服务防灾减灾救灾。具体来说:

第一个是健全机制。今年初,金融监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主要有两个优化:一是保障范围扩大了。将地震、台风等各类自然灾害全部纳入保障。二是保障水平提高了。最低保额翻一番,城镇住宅提升到10万元,最高可保100万元,要更高可保商业保险。

第二个是探索试点。金融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引导各地积极稳妥探索巨灾保险试点。前期,广东省试点发挥了积极作用,近三年保费8.6亿元,赔付19.3亿元。今年初,河北省试点取得进展,这个试点既保障居民财产、又保障居民人伤,全覆盖各类自然灾害,为全省2635万户7400多万群众提供了风险保障。

第三个是应对灾害。今年9月份的“摩羯”超强台风登陆海南文昌和广东徐闻,这也是数十年来登陆我国最强的秋台风,造成损失较大。截至9月26日,接报案9.8万件,已赔和预赔24亿元,较好地支持了风险减量和灾后重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指导行业健全制度机制,完善理赔服务标准,运用科技手段,更好地发挥风险保障作用。

(总台央视记者 杨理天 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