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省(区)共建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服务机制

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25日电 (记者杨曦)据自然资源部消息,近日,九省(区)推进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交流会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会上,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九省(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九省(区)将聚焦不动产登记领域企业和群众高频事项(首批五大类13项业务),建立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服务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集成应用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推动基本实现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

同时,九省(区)将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共享、优化升级网办系统、完善工作职责分工、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在九省(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五大类13项业务被纳入首批“跨省通办”事项,后续逐步覆盖国有土地上房屋全部登记业务。

据悉,下一步,九省(区)将以此次交流合作为契机,相互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推动更多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区域交流协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为国家层面实现重点区域“跨省通办”全覆盖提供经验,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