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制定出台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十一条”
本文转自:人民网-辽宁频道
近年来,以快递员、网约配送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为主体的新就业群体日渐壮大。我省高度重视对这一群体的关爱服务工作,认真研究并实施了建设“爱心驿站”、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关心关爱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政治引领、关心爱护和团结凝聚,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网信办、省交通运输厅等15家省(中)直部门制定出台《辽宁省关爱服务新就业群体十一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一条”措施》),着力解决新就业群体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新就业群体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在提升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方面,《“十一条”措施》提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社会工作部门、两新工委要牵头并会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提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质量,严格落实党费拨返、税前列支等政策要求,为新兴领域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十一条”措施》提出多项帮扶慰问、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劳动者的具体举措。其中包括紧密结合新就业群体流动分散特点和实际需求,推进新就业群体领域工会组织建设;开展免费义诊及心理咨询等活动,面向新就业群体中的女性及家庭开展法律、家庭家教、护理等宣讲;建设、升级一批“爱心驿站”、“暖新食堂”、“司机之家”等服务平台(站点),切实解决“吃饭难、饮水难、休息难、如厕难、停车难”问题;强化职业培训服务,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不断拓展职业发展空间。
在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劳动社会保障,有效化解职业风险方面,《“十一条”措施》提出,要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相关部门要持续推动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及时缴纳社会保险,推行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即时配送企业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避免因设定不合理增加安全风险。要规范平台经营行为,测算并公布属地合理派费水平,推动平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十一条”措施》对健全诉求办理机制,依法畅通维权渠道也作出安排,提出要建立“一行业一法律帮扶团队”工作机制,为生活困难新就业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指导平台企业完善骑手申诉机制;深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等。同时,在宣传引导方面,提出要注重积极培育、大力宣传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增强新就业群体的社会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