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评】东湖评论:预防治理未成年人犯罪须多方施策

近日召开的湖北省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场会,在通报全省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时指出,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2023年未成年人犯罪14078起,同比上升53.69%。全省有8825名问题少年,重复违法犯罪现象较为普遍,其中一人高达39次之多。

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持防治结合、管护并重,消除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水平,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少年时期是人生中最为关键的阶段,是人格养成、思想成熟的重要时期,也是规则意识、法治素养培养和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对提高公民整体规则意识和法治素养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牢固树立“预防就是保护”的理念,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提升少年儿童法治素养,促进少年儿童加强自我保护,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方式。要坚持教育为先,持续深化源头预防。只有加强源头治理,铲除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土壤,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安全、校园欺凌、网络危害等问题开展专项预防,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律的种子,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核心是学校,关键是家庭,重点是社会。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等教育,培养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强化对校园欺凌及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管理。家长应该营造和谐友爱的家庭氛围,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培养孩子的良好品德,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三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要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孩子们的“幸福指数”。

“少年有梦,法不可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要牢固树立“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准确把握打击与保护的辩证关系。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问题,要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宽容不纵容”,对于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治,绝不纵容;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一体落实“保护、教育、管束”措施,既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法治威严,也警示教育社会。坚持干预为要,持续细化矫治帮扶。加强前端干预、中端矫治、末端治理,健全矫治教育体系。坚持从思想、行为和心理等方面开展教育矫治,让罪错未成年人思想认识有改观、灵魂深处有触动,回归到正常的人生路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要坚持“预防为先、教育转化、依法严惩、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拧紧责任链条,推动构建政府牵头、部门发力、全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着力防范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让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何长青(荆门市沙洋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责编:沈素芬【责任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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