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全域推行“耕评”前移耕保“关口”
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7月25日,巴中市巴州枣林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专家评审通过,这是巴中首个进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评价项目。今年6月25日,由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起草,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巴中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评价工作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内外及村庄建设边界内)所有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项目,实行“凡用地、先耕评”,是四川省内首个全域推行“耕评”制度的市(州)。
“巴中‘耕评’是落实耕地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用地的一种倒逼机制,在‘耕评’中明确项目用地严格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从严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对项目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和‘增存挂钩’机制,未‘先补后占’‘以补定占’,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的不予‘耕评’;未通过占用耕地评价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得办理立项、用地等审批手续。”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修复耕保科负责人罗洪刚说。
巴中“耕评”主要对3类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情形实施进行评价,一是对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评价。重点审查用地构成情况、是否满足用地标准、节地评价要求和补充耕地能力;二是对城镇开发边界外单独选址项目评价。重点审查占用耕地原因、是否满足政策要求、是否采取工程、技术措施不占或少占耕地;三是对村庄建设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评价。重点审查无法使用存量土地原因、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情形。最近“耕评”通过的枣林输变电工程项目属城镇开发边界外单独选址项目,确定用地面积3.42亩,耕中耕地0.38亩,占比11%,低于初期选址耕地占比17%,低于全省耕地占比上限44%。评审专家认为,该项目避让和节约集约使用耕地方法合理得当,落实了补充耕地指标措施,能够实现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在推进“耕评”工作中,巴中十分注重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不新增行政审查环节。建立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两部门主推、7县(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抓、各乡(镇)参与的“2+7+N+X”“耕评”联动机制,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指导项目规划选址,发展改革委将耕地评价纳入审批、核准、备案3类项目决策审查内容。对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和单独选址项目占用耕地评价,依托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实行“多评合一”,不新增审批环节。全市推行“耕评”制度1个月以来,对4个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实施了“耕评”,确定耕地占补平衡任务95.55亩,高效保障了各类项目落地落实。
“‘耕评’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耕地保护制度做全,把国土空间管制做优,把项目前期储备做实,建立‘文件+解答、工作+宣传、工作+培训’等机制,竭力实现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协调推进。”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张明说。(郑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