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强化烈士陵园保护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史自强
日前,邯郸市13个县级以上烈士陵园已全部划定保护范围,在完成省厅规定动作基础上,又将划定保护范围工作扩大到县级以下小型烈士陵园,已有18处县级以下烈士陵园已有15处划定保护范围,已完成83%。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烈士陵园划定保护范围经县级政府批准后通过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布,明确了各烈士陵园“四至范围”,明确了保护范围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污损、侵占,不得安葬非烈士人员,不得开展违规活动,违反有关规定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加强了邯郸市烈士纪念设施的依法保护。
今年5月中下旬,邯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全市烈士陵园规范管理问题进行自查,发现存在绝大多数烈士陵园没有土地证、有31处烈士纪念设施均未履行划定保护范围相关手续、个别烈士陵园预留墓穴不足等问题。
为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烈士陵园规范管理,一个多月来,邯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转发上级通知精神,通过给各县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发提示函、会议调度、实地督导等方式,全力推进烈士陵园规范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协调、自规、民政、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划定保护范围和办理不动产证工作。目前,烈士陵园划定保护范围工作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