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 湖南武冈一酒店被处罚
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近日,湖南武冈市一嘉一酒店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被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给予4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武冈市一嘉一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所在建筑为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但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该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经大队调查取证、处罚告知等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湘消发〔2023〕35号)第三十五条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给予武冈市一嘉一酒店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单位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缴纳了罚款,并积极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同时,单位负责人表示认识到了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消防违法行为及严重后果,将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今后一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唐湖湘 陈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