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违法!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近日,
一则普法案例引发关注——
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过人行横道
被罚20元,
怒斥执法人员:“你凭什么罚我?”
在现实生活中,
这种交通行为并不少见。
那么,
骑电动自行车过人行横道,
为什么会被罚款?
合理吗?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栾燕律师的专业解读!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相比其他通勤工具,具有灵活、便捷等优势,已成为不少人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横过道路时,不下车推行,随意横穿马路,存在与行人发生碰撞、“鬼探头”等交通安全隐患,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此,电动自行车过人行横道时应当下车推行,将电动自行车骑上人行横道违反交通法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若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驾驶非机动车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改变不正确的通行习惯,杜绝和消除交通事故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