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规范医疗价格行为 2024-06-03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5月30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医疗价格行为行政指导书。
行政指导书要求黑龙江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整改,做到依法依规合理收费,不得发生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分解收费项目收费,串换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收取不在除外内容中的一次性耗材费用,用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药品和材料费,违反零差率规定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和医用耗材;混淆方法学多收检验费,混淆不同型号检查设备多收检查费;通过捆绑、组合方式提供医学检验服务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未按规定提供门诊诊查服务而收取诊查费;对放开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施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相关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包括医疗服务收费在内的守护行动民生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对发布行政指导书后违价问题仍未整改的,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