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全速推进第23条立法审议,李家超:早一日完成立法,国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维护
【环球时报报道 记者 陈青青】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条例草案)8日刊宪。特区立法会当日11时举行会议对此进行审议,随后完成了对条例草案的首读及二读。《环球时报》记者注意到,不少参加首读和二读的香港立法会议员纷纷表示,“见证了历史性时刻。”立法会议员洪雯在社交媒体说,期待尽快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历史责任,“香港便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重新出发。”
香港特区政府于1月30日至2月28日就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进行了公众咨询,共收到13489份意见,其中98.6%表示支持并提出正面优化意见,显示立法具有强大的民意基础。根据香港特区制定法律的程序,条例草案须在立法会通过三读程序,才能制定成为法律。据香港星岛环球网报道,特首李家超7日表示,特区要尽快完成第二十三条立法,早一日得一日,早一日完成立法,国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维护,让香港能够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他还表示,为达到“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的目标,他建议立法会从速展开审议《条例草案》,考虑包括召开特别立法会会议,进行首读及二读,及尽早召开法案委员会会议,全速进行审议和完成立法程序。
参与首读和二读的立法会议员林琳8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作为立法会议员,今天大家的心情是非常激动的。“尤其是经历了2019年的黑暴事件后,我们很清楚国家安全的漏洞在哪里。”林琳表示,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和社交媒体的普及,现在需要更加仔细和深远地考虑如何更好维护国家安全。作为立法会议员,林琳相信大家都非常希望草案能够快速通过。
《环球时报》记者查询草案内容发现,草案共212页,分为9个部分,包括叛国;叛乱、煽惑叛乱及离叛、以及具有煽动意图的行为;与国家秘密及间谍活动相关的罪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境外干预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等内容。其中,包括叛国、叛乱、煽惑中国武装力量成员叛变、勾结境外势力、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或罔顾是否会危害国家安全而损坏或削弱公共基础设施,一经定罪可面临终身监禁。另外,根据草案,涉及国家秘密相关罪行,包括非法拥有、获取以及披露国家秘密,可判处3年至10年不等的监禁。
香港选举委员会委员、“就是敢言”创办人兼名誉主席陈晓锋8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草案涵盖五大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针对这五大类罪行,包括“完善”部分现有法例,也有新增法例。完整的立法有利于健全特区法制体系,有利于发挥特区普通法整体优势和制度效能,进一步构建安全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被填补后,香港就可以拥有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可以全心全意、集中精力去拼经济,解决民生问题。
对于立法会“火速”审议草案,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8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最近美西方政客和媒体突然一起发力攻击第二十三条立法,并大力散播恐惧和不安。“尽快完成立法工作会令外部势力没有时间进一步部署行动阻挠,对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稳定有利”,他说。
此前彭博社发布所谓“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公众咨询列出Facebook、YouTube禁令”等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对该虚假报道及其引发的误解和恐慌表示强烈不满和谴责。彭博社随后下架有关错误报道并作出澄清。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8日表示,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香港特区应当履行的宪制责任,也是实现香港长治久安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得到香港社会的广泛支持。今日刊宪的第二十三条立法草案充分表明,这一立法平衡兼顾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权利自由及经济发展,将为香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保驾护航,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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