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时披露财报 多家房企被交易所公开谴责
本报记者 王丽新 见习记者 陈 潇
2月21日晚间,港股富力地产发布公告显示,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李思廉、时任总经理张力等4名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
据了解,2024年以来,包括恒大地产、佳兆业、奥园集团在内的多家房企均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定期财务报告。
“此前,一些企业受到包括流动性危机、审计程序延迟等影响,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无法按期完成及发布。”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但无论如何,房企都应多措并举做好年报披露工作。
从具体违规事实来看,富力地产于2016年4月份至2019年5月份期间发行了16富力04、16富力06和19富力02等公司债券,但未能按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2月19日晚间,恒大地产公告显示,近日收到深交所和上交所两大交易所对该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给予的公开谴责处分决定,原因是恒大地产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
此外,因未按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以及2022年年度报告,奥园集团亦于1月16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奥园集团表示,相关当事人对未能按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事宜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奥园集团已完成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2022年中期报告也将尽快完成披露工作。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出险房企来说,财报未及时披露也和企业架构的变化有一定关系,部分出险企业人员流动较大,企业财务架构可能不完整,也会对正常推进财报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公开谴责会对房企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可能导致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对公司的信任度下降。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开发行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均存在法律障碍,对相关企业高管职业前景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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