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演禁拍项目”引岛内民众不满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台“国防部”日前预告包括“军事机关办理军事营区安全维护条例”等六项草案,规定民众不得拍摄包括台军“汉光”演习等“演训场域”,引发岛内民众的不满。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9月17日报道,台“国防部”一口气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公布六项草案,包括“军事机关执行营区安全勤务配备武器及器械种类”“军事机关执行营区安全勤务事件补偿办法”“军事机关办理军事营区安全维护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许可事项办法”“军事演习训练场域通报办法”“军事营区安全管束实施办法”以及“军事机关武器或器械使用调查小组组织及运作办法”。草案规定,军事机关依本办法通报相关机关管制的军事演习或军事训练(以下合称演训)场域,在演训期视为军事营区。所称的“演训场域”,指的是以训练或测验为目的而实施模拟作战行为的空间,如“汉光”演习、河口防护演训、海边登陆操演、战机训练以及实弹射击场、射击目标区、危险区的场地及区域。相关通告比照现行的射击通报,在演训前15天送达相关机关;因临时军事任务需要的演训,应于72小时前送达。演习区域外围将设包括禁止拍摄等禁止事项的告示牌,并且派军士官警戒。草案特别规定,台“外交部”接到境外项目船舶、舰艇或航空器申请行经台海域或空域,应将行经时间及航道或航线通知台“国防部”。
针对申请许可或经相关单位率领进入营区的媒体记者与自媒体的约束部分,草案规定:非经军事机关许可,不得进入军事营区,携带录像、摄影器材或其他妨害军事营区安全的物品,从事测量、录像、侦查及其他经主管机关公告影响军事营区安全的行为。未经许可的拍摄,尤其有事实足以认为其有影响军事安全之虞或与许可目的不符时,将被勒令离开营区;经许可进入营区的媒体或自媒体,从事与许可目的或范围不符的工作或活动,或有事实足以认为其有影响军事安全之虞,将被勒令废止许可并立即离开军事营区。
上述草案在岛内引发争议。有民众在公告草案下留言建议,台“国防部”应与地方政府及商家、企业等进行协商,考虑将军用机场周边适合拍摄战机且不在营区禁止摄影范围内的安全地点设为观景台。这样既方便各基地保防管理和监控,还能减少对民众的影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也有岛内民众表示支持大部分加强营区安全的条例,但他们表示,以战斗机为例,拍摄起降、滑行等外观应该并未涉及机密问题,需要加强管控的是数据、参数、战术等内部资料的外流,“如无相关完整配套方案及明确说明,恐怕往后时常会出现较大争议,防得了君子防不了有心人士”。有岛内网民表示,台军各项操演一经公告即为公开信息,操演范围很大,单靠警戒无法全面防堵有心刺探军情或拍摄者,草案实际上只能禁止媒体记者,或自行将照片上传社交平台的军事迷。(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