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工厂模式:提高代码可维护性与扩展性的设计模式

哈喽!今天开始,慢慢和大家一起分享我学习和理解设计模式的历程。

前言

设计模式(Design Pattern)是前辈们对代码开发经验的总结,是解决特定问题的一系列套路。它不是语法规定,而是一套用来提高代码可复用性、可维护性、可读性、稳健性以及安全性的解决方案。

1995 年,GoF(Gang of Four,四人组/四人帮)合作出版了《设计模式:可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一书,共收录了 23 种设计模式,从此树立了软件设计模式领域的里程碑,人称「GoF设计模式」。

让我们从创建型模式开始。先来说说工厂模式!

基本介绍

工厂模式是一种创建型的面向对象设计模式,目的将创建对象的具体过程包装起来,从而达到更高的灵活性。工厂模式的本质就是用工厂方法代替 new 操作创建一种实例化对象的方式,以提供一种方便地创建有同种类型接口的产品的复杂对象。

简单说来:我们不new对象了,让工厂方法来生产对象

工厂模式可以细分如下三类:

简单工厂模式(Simple Factory)

工厂方法模式(Factory Method)

抽象工厂模式(Abstract Factory)

今天来看下工厂模式之简单工厂模式

简单工厂模式

简单工厂模式(Simple Factory)又叫做静态工厂方法(Static Factory Method)模式,但不属于 23 种 GOF 设计模式之一。

简单工厂模式的实质是由一个工厂类根据传入的参数,动态决定应该创建哪一个产品类(这些产品类继承自一个父类或接口)的实例。

从上面的描述中,我们可以抽象出这么几个角色:

  • 工厂类:负责创建需要的实例
  • 产品抽象类:工厂类能创建出来的所有产品类的抽象。它负责描述所有实例所共有的公共接口。(这里必须要一个抽象类,不然不能保证返回的不同的产品类属于同一个类型)
  • 产品类:工厂类创建出来的目标。它(们)是产品抽象类的具体实现。

示例

产品抽象类:

public interface Phone {
  public String info();
}

产品类(具体实现类):

public class HuaweiPhone implements Phone{
  @Override
  public String info() {
    return "我是手机华为";
  }
}
public class ApplePhone implements Phone{
  @Override
  public String info() {
    return "我是苹果手机";
  }
}

工厂类

public class PhoneFactory{
  public static Phone createPhone(String name){
    Phone p = null;
    switch(type) {
      case "huawei":
        p = new HuaweiPhone();
        break;
      case "apple":
        p = new ApplePhone();
        break;
      default:
        throw new UnsupportedOperationException("不支持该操作");
    }
    return p;
  }
}

让我们来测试下: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impleFactory PhoneFactory = new PhoneFactory();
 
    Phone phone1 = PhoneFactory.createPhone("huawei");
    System.out.println(phone1.info());
    Phone phone2 = PhoneFactory.createPhone("apple");
    System.out.println(phone2.info());
  }
}

输出:

我是华为手机

我是苹果手机

给什么条件,就创建什么类型的实例,就这么简单。不愧简单工厂模式的名号。

简单工厂模式存在的问题

上面的例子中,我们是知道该工厂能创建华为手机和苹果手机。所有我们在测试的时候,也只创建了这两个实例。

如果现在要创建一个”小米手机“,那这个工厂就没法创建出来了

小伙伴可能会说,那就在switch...case...中再增加一个case "xiaomi"吧!

嗯嗯,这个办法能解决”小米手机“的创建问题。但如果后面我们还要陆续创建”oppo手机“”三星手机“...

如果延续这种方法,我们每增加一种手机的创建,就要添加一次case,也就要每次都修改 PhoneFactory 类。这显然是违背了【开闭原则】。同时,这样的工厂类太被动了。

那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下期再分享。

简单工厂模式总结

工厂类是整个简单工厂模式的关键。包含了必要的逻辑判断,根据外界给定的信息,决定究竟应该创建哪个具体类的对象。

通过使用工厂类,外界可以从直接创建具体产品对象的尴尬局面摆脱出来(不用直接new对象了),仅仅需要负责“消费”对象就可以了。而不必管这些对象究竟如何创建及如何组织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权利,有利于整个软件体系结构的优化。

但是由于工厂类集中了所有实例的创建逻辑,违反了高内聚责任分配原则,将全部创建逻辑集中到了一个工厂类中;它所能创建的类只能是事先考虑到的,如果需要添加新的类,则就需要改变工厂类了。

当系统中的具体产品类不断增多时候,可能会出现要求工厂类根据不同条件创建不同实例的需求.这种对条件的判断和对具体产品类型的判断交错在一起,很难避免模块功能的蔓延,对系统的维护和扩展非常不利;

一句话:虽然简单工厂模式实现了对象的创建和对象的使用分离,但增加新的具体产品需要修改工厂类的判断逻辑代码,违背开闭原则

为了解决这些缺点,就有了工厂方法模式。

我下回再讲工厂方法,今天先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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