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干部开车撞人致1死1伤后仍在职,官方通报:已免职
大皖新闻讯 据永川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17日,中共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今日,网传该镇一村干部驾车发生撞人重大交通事故仍在职。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金龙镇燃灯村原党总支副书记黄某(女),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被认定为交通事故主责。2024年6月21日,黄某被提起公诉。2024年9月30日,法院下达判决书,黄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1年6个月。判决书于2024年10月11日生效。按照组织程序,已免去黄某燃灯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