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属事业单位今年第四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5名

9月24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四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本次将公开遴选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报名人员范围为川渝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30日9:00。

以下为公告全文:

​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四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四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川渝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岗位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 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4. 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5. 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比如:要求最低工作年限为2年的,则考生应至少于2022年10月31日及以前从事该项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参照类推。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或岗位,如会计、党务、文秘)工作年限的,考生须同时符合,间断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主要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遴选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遴选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不得无故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30日9:00。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遴选单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以便后续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2024年10月1日9: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于2024年10月2日9: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商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遴选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4年10月28日9:00—11月2日9: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下文简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原则上专业科目笔试通用),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无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或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有调整的,以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部分岗位设考)、专业科目(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综合面试。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预计可在2024年12月上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遴选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内容详见附件1。

专业科目笔试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监督。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未明确的,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到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凡规定科目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经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后续流程。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试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可设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试岗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未设试岗期或设有试岗期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聘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凡遴选岗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附件1“备注”栏)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办理人事关系转聘手续的,应按规定将人事关系退回原单位。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5)等材料,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处分。

十、其他

遴选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问题,请咨询附件1中的报考单位。

2.若本次遴选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等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86868837;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编辑:饶治美责编:廖异 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