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整顿、罚款1万,云梦一酒店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被处罚
7月2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孝感市云梦警方获悉,为促进旅馆业规范经营,严防藏污纳垢,当地警方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旅馆业严格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为抓手,依法查处一起旅馆业经营者违反未成年人入住规定的案件,对云梦县一家宾馆作出责令停业整顿七天,并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
近日,云梦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酒店存在未严格落实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违法行为,该宾馆经营者心存侥幸、漠视法律法规,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造成严重后果。
云梦县公安局给违规旅馆经营者开出的首张“罚单”(通讯员供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和公安部《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相关规定,对该宾馆依法作出责令停业整顿七日,并处罚款一万元的处罚。这也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部提出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入住“五必须”新规出台实施以来,云梦县公安局依照此新规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办案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信息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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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旅馆经营者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如违反有关法定义务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的理解和配合,其他入住旅客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切实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