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山西省发布行动方案

《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6月20日发布,我省在提高政策科学性可得性、财税政策、融资政策、人才和用工政策、用地政策、降成本政策六方面加大对民营经济支持力度。

提高政策科学性可得性方面,具体措施包括:涉企政策调整应根据实际设置1个月至1年时间不等的合理过渡期;全面应用全省统一的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全省涉企政策“一站通查”、惠企事项“一站通办”、奖补资金“一站通兑”、普惠待遇“免申即享”等。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方面,落实落细国家延续实施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措施有:在当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和次年1至5月汇算清缴期两个时点基础上,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的时点,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按规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加大融资政策支持方面,用足用好国家政策,畅通民营企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具体措施包括: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政策期限延长至2024年年底;增强山西省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信通三晋”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和应用。

加大人才和用工政策支持方面,具体措施包括:支持民营企业与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联合培养;支持民营企业建设“人才飞地”,在省外全资设立研发机构的全职聘用人才,享受在晋人才相关政策;非公企业及其职工在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在35%的基础上实现有效提高等。

加大用地政策支持方面,具体措施包括:适应民营中小微企业用地需求,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报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省级用地保障清单中的民间投资项目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等。

加大降成本政策支持方面,具体措施包括:降低“个转企”成本,对转企成功的,补助设立财务账户费用1200元及一次性3000元奖励;减轻企业负担,支持降低物流、融资、用工、用能、用地等企业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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