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象山法院为群众追回72万余元执行款
本文转自:法治网
“梁法官,太感谢您了,没想到我被骗的钱还能追回来。”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十余名申请执行人围着该院法官梁毅说,其中一名年过六旬的何大爷紧紧地拉着梁毅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两个月前,梁毅刚刚收到一起诈骗案件的申请执行材料,受害人(申请执行人)何大爷与其他十余名受害人一起来到象山区法院执行局,梁毅将他们领进会议室,一边安抚一边详细记录申请执行人的请求和意见。
原来,2018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周某(被执行人)编造自己是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桂林市教育局职工,谎称能办理社保、小孩入学及获得学校食堂承包权、饮用水配送权等,以此骗取何大爷等29名受害人财物73万余元。听完何大爷和其他申请执行人的讲述,梁毅表示:“一定尽全力把案款追回来!”
梁毅查阅了案件相关财产查控情况,公安机关移交的财产线索中称被执行人周某曾用网络银行账户收款、消费,但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余额不多,与29名申请执行人申请的退赔款73.8万元相距甚远。梁毅找到周某的家人黄某某,向其说明了周某执行案件的具体情况,但提到周某财产的线索,黄某某表示不知道周某的钱财去向。
案款执行顿时陷入僵局。
梁毅决定立即兵分几路,前往广州、杭州、深圳核实查询被执行人周某的财产,同时委托上海、深圳等地法院协助执行。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成功查封了周某72.6万元的财产。
在梁毅的努力下,29名申请执行人满意地接受了执行案款受偿方案,此次执行从立案到执结仅用86天,申请执行款项为738800元,实际执行到位金额达726670元,申请执行人受偿率达9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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