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一旧改项目高坠致1死调查报告:瞒报事故,多人被追刑责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官网公布《华富街道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8·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8月,深圳华富村旧改项目幕墙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发后,施工单位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该事故属于瞒报。

据《调查报告》,涉事工程为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01-03地块1-5#、12#塔楼门窗幕墙工程。其建设单位为深圳市福田福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华润(深圳)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顾问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五局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幕墙公司”),劳务单位为深圳市强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信劳务公司”)。

2023年8月18日7时20分许,幕墙工程的劳务施工人员罗某乙、罗某东在幕墙班组班组长曾某乙安排下,到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x号塔楼50层屋面钢结构花架上进行铝板收边收口补打胶工作。当日8时许,罗某东在花架西侧角落完成局部作业,准备变更作业地点从花架爬下,先行解开安全带挂钩,随后从花架滑落,导致其从50层屋面钢结构花架上坠落至地上二层平台。当时,曾某乙听到一声呼叫,发现罗某东从花架上消失,疑似坠楼,当即从50层一路往下寻找,在2层平台发现罗某东已死亡。

《调查报告》披露,死者罗某东,生前系强信劳务公司派到幕墙工程操作工,事发当天从事幕墙工程收边收口补打胶工作,该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70万元。

该事故发生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时违规解开安全带,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和人员专用上下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绳设置不合规。其间接原因有:1、施工单位高处作业前,未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开展作业;2、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不到位,高处作业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3、施工单位在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监护人员;4、劳务单位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发生后,事故相关单位未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存在瞒报行为。

《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8月19日,强信劳务公司与家属签订谅解书并进行了善后赔偿工作。8月20日,死者尸体被运往深圳外处置,死者家属在取得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后,将尸体运往广州市从化区殡仪馆火化。9月1日获取事故信息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责任人。

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存在故意瞒报情况,公安机关接报后及时采取现场勘察、拘留相关事故单位人员等措施,福田区政府相关部门接报后应急响应迅速,处置得当,暂未发现相关政府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现象。

据《调查报告》,中建五局公司深圳分公司安全总监黄某、中建五局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副经理王某、中建五局公司总承包工程安全总监邱某章、广晟幕墙公司幕墙工程生产经理兰某杨、广晟幕墙公司幕墙工程安全主任罗某甲等5人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已被警方刑拘。调查组认为,强信劳务公司幕墙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现场班组长曾某乙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责。

调查组建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福田区应急管理局、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中建五局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广晟幕墙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强信劳务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合创顾问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调查组还建议,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及其签发医师姜某耀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中死亡地点和死亡原因明显与事实不符,建议移交有管辖权的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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