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喆:应支持民企更深入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于10月17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大会至此已圆满结束。据《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白皮书披露,2022年,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总额近2.9万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外贸总值的45.4%;中国民营企业对共建国家进出口总额超过1.5万亿美元,占同期中国与共建国家进出口总额的53.7%。

改革开放后,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为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微观民生就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着从“高速度”向“高质量”发展模式进行转换的新时期新挑战,在立足中国大市场的基础上,急需进一步扩大市场空间,提高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不久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指出要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

这种提法有深刻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背景。一方面,当今世界变乱交织,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成为一大特征,全球贸易投资等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收缩,保护主义兴起,全球供应链产业链面临着安全挑战。中国作为传统贸易大国,需要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和贸易结构,建立更加广泛的贸易合作关系,这既能适当分散风险,也能为全球合作机制改革贡献更大的力量。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已经进入新一轮的转型升级关键阶段,低附加值产品服务向高附加值产品服务转变,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转变,中国企业逐渐从追随者转变为引领者。企业需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拓展市场,在更大的空间实现合作共赢,滋养创新的动力和能力。

因此,“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发展是顺应时势的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应成为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从数据看,民营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中正逐步成为重要力量。这无论是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还是对于“一带一路”共建而言都非常重要,数字背后都是实实在在的合作成果,推动着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作为一个成功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产品,“一带一路”倡议已经从“大写意”发展到了“工笔画”,进入了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将更着力于统筹高质量、“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一带一路”倡议,这需要更高水平的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规模庞大、就业吸收能力极强的民营企业将在此间发挥更大的作用。与此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在民营企业的“走出去”过程中提供更加精准的支持,把支持企业走出去共建、共享、共赢从战略布置变成精细描绘,实现服务职能的高质量发展。

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民营企业大量走出去,创造了很多亮眼的成绩,但也不可避免遇到了一些问题。新的发展阶段要求我们对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给予更多的支持。如在宏观的风险预警方面提供更多系统性支持,这包括立足于国别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加强培训、法律服务、海外公民保护等。民营企业走出去,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其资金往来和人员流通的畅通性、便利性需要有更具针对性、更具体的保障。

此外,有一种现象值得我们关注。民营企业是灵活性相对较高的市场主体,市场接受度和容纳度也相对高。当下全球保守主义不断加强,一些国家筑起“小院高墙”,以安全审查等为名,用政治化手段破坏中国民企的海外发展。在这种大背景下,国家一再强调会坚定开放的步伐,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保护民营企业的海外利益。但市场上也有小部分杂音,对民营企业的评价有失偏颇,或对一些企业的正常国际化经营、管理提出所谓“安全”异议,导致企业信心受挫或民企走出去“腹背受敌”。我们在公共管理和服务方面需关注这种现象,将“两个毫不动摇”走深落实,保证民企正常发展和走出去有“定心丸。

民营企业数量多,灵活性强,从微观上讲它们适应能力强,从宏观上讲它们市场化突出。在国际经贸形势严峻复杂的大变局时代,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要求我们要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国际市场空间、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这既是“双循环”的内在路径,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践要求。民营企业应更积极地深入参与“一带一路”共建,而各方应为此提供更多的支持。(作者是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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