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瓶神仙醋回应被发律师函 指其侵犯金庸作品版权
独立游戏制作人@半瓶神仙醋近日在微博上宣布了要做《金2》《金3》精神续作的消息,今日他表示自己收到了来自明河社委托律师的一封律师函。
明河社拥有金庸先生全部作品在全世界专有使用权,在这封致半瓶神仙醋的律师函中,委托律师表示半瓶神仙醋未经明河社授权制作、运营金庸武侠游戏的行为,侵权了明河社的合法权益。律师代表明河社正告称,其应立即停止制作、运营任何有关金庸武侠的游戏产品,并立即停止相关炒作活动,明河社将视事态发展,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半瓶神仙醋随后发表声明,表示金2、金3是多年前他开发的独立小游戏,发表于论坛,后被网友转载,本人并没有从项目中牟利,也未将其商业化;另外,他的新项目所谓是金2、金3的精神续作,是指其中玩法和设计思路一脉相承,并由他本人主导开发,从未宣扬过是做金庸武侠游戏。
半瓶神仙醋声明原文
本人郑重声明以下内容,请各位网友共同见证及监督:
1. 金2、金3 为十多年前我个人开发的独立小游戏,发布于游侠网论坛,后由网友自行转发、转载于各大网站。我本人没有凭借金2、金3项目从中牟利、也未将其商业化!(请刘律师不要妄下结论)
2.新项目所谓是金2、金3的精神续作,是指其中玩法和设计思路一脉相承,并且由本人主导开发,从未宣扬过是做金庸武侠游戏(请刘律师不要断章取义,莫非认为只要是武侠就一定涉及金老先生的版权?)
3.“停止炒作”的过分要求实在不能予以满足,尚未“开始”何来“停止”?
4.独立游戏本就不易,然而这次再难我也会走下去,请刘律师静观事态发展,在必要时候可以引导我们纠错改过,以免使我在不良的深渊中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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