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夜谈】一个叫斯图尔特的新西兰人决定去死
题图 / CaesarZX
斯图尔特·阿姆斯特朗(Stuart Armstrong)今年60岁,现居新西兰,有一位妻子,两个孩子,以及好几匹马。他在5年前确诊患有晚期前列腺癌,目前最想做的事是去死。
这不是气话,是他在数个不眠之夜反复质问自己得出来的结论。
斯图尔特想象中的死亡将发生在一片海滩上。他大概会骑着马,他的家人、朋友全聚在一起,每个人都在盛大的篝火晚会中欢声笑语,最后他则伴着音乐演奏陷入长眠。
这是斯图尔特当下最大的愿望,但能否实现最终要取决于下个月新西兰有关《生命终结选择法案》的公投结果。
《生命终结选择法案》是新西兰行动党领袖5年前提交国会的个人法案,法案允许身患绝症、可能在六个月内过世并经历着难以忍受的病痛折磨的患者在自愿的基础上,靠医生的协助结束生命。
这一法案已经在2017年12月通过国会一读,去年7月通过二读,11月以69票对51票通过三读。在这两年间,国会针对该法案进行过8次辩论,专项委员会收到了39000多份公众意见书,法案的听证期限长达16个月,创下了历史之最。
艰难通过三读之后,也就是说,只要今年10月的全民公投通过,“安乐死”就将在新西兰合法化——这取决于每位选民对“安乐死”的态度。
如果法律通过,斯图尔特将实现他的愿望,以一种宁静祥和且体面的姿态告别亲友,拥抱死亡。
如果没有,那么根据《1961年犯罪法》第179条规定,协助死亡会被判作“教唆自杀”,他大概率将躺在病床上结束自己的一生:“我躺着盯住天花板,医生不断加大吗啡的用量直到死亡,那很可悲。”
当然,斯图尔特觉得自己不会走到那一步。在那之前,他会把枪瞄准自己的脑袋,或是骑着摩托冲向悬崖。
唯一可惜的是,如果这么做,就没法好好道别了,所以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前,他还是想要奋力一搏。他要公开讨论自己的经历和信念,要去面对镜头说服更多的人支持新法案。
有人认为安乐死会被利用,对相对脆弱的老年、残疾群体造成威胁;有人只是虔诚地根据教义,认为除了神之外没有人有资格结束一条生命,即使那是他自己的生命。
斯图尔特对此不屑一顾,《生命终结选择法案》的要求很严格,患者必须年满18岁,身患绝症,半年内有死亡风险,受病痛折磨且具备清晰意识:“这和你们无关,滚出我的生活!除非你也得了癌症,否则不要来教我怎么做。”
他把这看成生命中的最后一场战役,为的是在已经所剩无几的时间里获得选择死亡的自由。斯图尔特面向镜头,笑着说:“并非所有人都能有尊严地死去,但他们应该这么死去。”在生命的谢幕戏上,他觉得,掌控自己的死亡,也是掌控自己的生命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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